济南银座购物广场两家门店吃罚单 均因销售不合格食品

09.09.2015  08:59

  烟酒店销售过期食品获利9.6元,被药监部门查获后处罚2000元;虽然只在网上销售粮食,但仍要办理食品流通证,一家生产加工粮食的“网店”就因没办理被罚……6日,天桥和长清两区食药监局公布8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在两区,银座购物广场均因销售过期和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吃罚单。

  店大欺客型 银座购物广场售过期食品被罚

  记者发现,与之前公布行政处罚信息的区县市不同,天桥区食药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非常详细,从如何发现违法违规案件,到调查核实经过,甚至商家出售违法食品的价格等细节,都一一公示,让市民看得明白。这也是今年1月份下发的《济南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所要求的。

  公示称,2015年1月28日省食药监局在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银座无影山购物广场抽样,经抽样检验,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该单位经营的海丰牌海米所检项目苯甲酸不符合要求。济南银座无影山购物广场因此被罚3000元。

  无独有偶,在长清区公布的8月份行政处罚信息中,济南长清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也因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被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贪小便宜型 卖过期食品 获利9.6元被罚2000元

  8月19日天桥食药监局接举报,举报人在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号天桥区江东烟酒商行购买12袋花生超过保质期。经调查,当事人杨竹娟于8月18日销售12袋过期花生,共获利9.6元。天桥区食药监局依法没收了该店主违法所得,并罚款2000元。

  同样天桥区喜香缘快餐所用的原材料“天顺腐竹”,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8日,保质期一、四季度为三个月,二、三季度为二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限。经其负责人口述称其腐竹进价为7.0元。但因此该店被罚5000元整,并没收违法食品原料。

  今年3月,一天桥居民租赁天桥区大赵庄70号院内的房屋180平方米,从事粮食加工品加工,并利用互联网上的聊天工具QQ和微信平台,联系客户对外销售其加工的粮食加工品,后被天桥食药监局当场查获,发现其尚未办理食品流通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6305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