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向红厅长在对外开放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05.08.2015  12:51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文化厅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着力推动齐鲁优秀文化走出去,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外文化工作情况

  省文化厅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67号)精神,充分发挥山东传统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积极拓宽交流渠道,努力搭建交流平台,扎实开展文化交流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服务大局组织策划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访、重大经贸洽谈、友好省州交流等重大外事活动,策划实施文化交流项目。在法国举办“孔子文化周”、“孔府乐舞”演出,在澳大利亚举办“澳亚艺术节—聚焦山东”系列活动,在立陶宛举办“孔子文化展”,在韩国丽水世博会举办演出活动,在台湾举办“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和“山东文化交流年”,在澳门举办庆祝国庆65周年大型杂技晚会等。积极承接文化部重要活动,举办“情系齐鲁—两岸文化联谊行”、“艺海流金—内地与港澳文化联谊活动”,积极参与海外“欢乐春节”演出,举办“文明的对话—2014山东与埃及文化交流年”、“2015泰国·中国山东文化年”等项目,受到省领导、国家有关部委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充分肯定。2012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派出428个团组、3672人次,接待来访团组741起、10771人次。

  (二)齐鲁文化品牌形成较大影响。省文化厅作为对外文化工作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培育我省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推动齐鲁文化在核心价值层面“走出去”。精心培育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和世界儒学大会两大品牌,已成功举办三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和六届世界儒学大会,在国外举办了“巴黎尼山论坛”、“纽约尼山论坛”,产生重大影响,成为我国参与世界文明对话的重要平台。今年下半年,还将举办中韩儒学对话会,赴泰国举办“曼谷尼山论坛”。积极加强阵地宣传,推进“尼山书屋”建设,目前已在马耳他、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波兰华沙大学、新西兰奥克兰亚洲图书文化交流中心等,设立了7家“尼山书屋”。组织开展东亚文化之都系列活动,“2015东亚文化之都·中国青岛活动年”顺利开幕,将举办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中日韩艺术节、中日韩艺术教育论坛等活动。积极筹划参加米兰世博会山东活动周,全方位对外展示齐鲁文化。我省开展的一系列品牌活动,受到了中宣部、文化部、外交部、国务院侨办等中央和国家部委的好评和关注。

  (三)文化艺术交流规模不断扩大。一方面,我省文化艺术走出去步伐加快,近三年来,每年省直及各市艺术院团赴国外、境外演出交流达670人次,举办演出810余场,美术书法展览120场次,非遗展示65场次。另一方面,以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不断引进国外艺术精品,丰富我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每年来我省演出的高水平艺术团50多个,高水平艺术展览20多个。像德国班贝格交响乐团、维也纳爱乐乐团、法国卢瓦尔国家交响乐团、俄罗斯圣彼得堡芭蕾舞团等世界名团都曾来我省演出,《欧洲艺术大展》、《俄罗斯精品油画展》等高水平展览来我省展出。

  (四)文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每年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扶持重点文化贸易企业和重点项目。2013年、2014年分别使用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山东地方特色系列文化产品及文化服务走出去、文化进出口贸易培训、山东文化贸易平台建设和国家及省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建设等。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额逐年提升。据统计,截至2014年,全省核心文化产品出口企业1305家,比2013年增加56家。其中,淄博英科框业有限公司、青岛吉森乐器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出口额过千万美元。2014年,全省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为2.87亿美元,贸易合作涉及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积极创办“孔子家乡-山东文化贸易展”,加强文化贸易信息平台和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省对外文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整体来说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途径渠道还不够宽广,对外文化交流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资源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从产品和服务内容看,一些对外文化活动内容单一,文化遗产展览、书法美术展览、演艺剧目演出、文化企业产品等,各搞各的、相互割裂,互动性不强,没有形成规模效应,活动质量和效益不够强。从提供主体看,机关、事业、国企等体制内单位“走出去”比较多,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高,还没有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对外文化工作格局。从部门协作看,从事对外文化交流的部门比较多,资源分散且职能重合,缺少信息交换平台和资源整合的有效途径,没有形成工作合力,造成一定资源浪费。近年来,我们与省委外宣办、省外办、省侨办、省台办、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侨联等部门,合作开展了不少文化交流活动,但还远远不够,合作空间还十分广阔。

  (二)经济文化融合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培育不够,外向型文化企业数量少,对外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规模较小,核心竞争力不强。2014年,全省进出口总额为2771.2亿美元,其中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仅为2.87亿美元,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额只占进出口总额的1‰。另一方面,在对外开放工作中,文化与科技、旅游、农业、制造业等行业融合不够,互动不够,没有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通过发挥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可有效促进对外贸易;通过文化衍生品“走出去”,可有效推动文化价值理念“走出去”,文化经济融合的力度亟需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三)对外人才和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人才是关键。目前,全省文化企事业单位人员大多是文学艺术专业人才,少有经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外向型、复合型文化经营人才,特别是既知晓文化艺术、懂得经营销售,又熟练应用外语、精通文化贸易规则的人才极度短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全省文化行政部门对外文化交流管理人才也相对不足,只有省文化厅和济南市文广新局设有对外文化联络处,配有专职管理人员,其余16个市均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相对于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形势需要和兄弟省份资金保障情况,我省对外文化交流经费仍然不足,组织开展活动常常捉襟见肘。在省财政的支持下,我厅2012年设立了对外文化交流专项资金,并由每年200万增至350万,但与上海市每年1000万、浙江省每年1200万元相比,差距还是很大,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流需求。地市一级均没有对外文化交流专项经费,影响了对外文化工作开展。

  三、今后打算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和孔子研究院并发表重要讲话,两次对山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发挥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齐鲁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注入强大动力;山东与世界各国联系日益广泛深入,为开展对外文化合作开辟了广阔空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凸显了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的重要作用;文化与科技融合日益加深、新的文化业态不断涌现,为我们推动文化走出去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要积极适应当今文化发展趋势,抓住难得机遇、用好有利条件,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推动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

  1、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推动文化对外开放形成整体推进的战略态势。认真研究谋划,着力整合行业、部门、区域文化资源,着力统筹体制内、体制外文化优势,着力推动政府支持和社会参与,把对外文化交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制订“十三五”时期对外文化工作专项规划。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启动。建议将此纳入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2、实施“对外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坚持以外国人的眼光来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着力抓好“孔子文化展标准化建设”,打通历史与现实、艺术与产业、展示与展销、讲解与互动,把图片实物展览、非遗传承表演、艺术展演、产品展销等内容有机结合,增强参与性、互动性、趣味性,用“国际语言”讲好中国故事、山东故事、孔子故事,推出系列化、标准化的对外文化交流和服务的“集装箱”。

  3、积极参与国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是派驻国外的官方文化机构,主要任务就是介绍中华文化、增进理解互信、开展交流合作。文化部制定了《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管理办法》,目前已有20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建设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置地建房,二是购置现房,三是租用现房。文化中心的建设规模一般为2000-5000平方米,主体功能包括教学区、公共活动区、办公区和附属用房。通过自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跨门类的综合性、自主性和常态化活动,打破了以往在国外开展文化宣介工作缺乏自主平台、多为短期交流的传统局面,为对外文化工作开辟了新渠道。文化部在探讨借助国家援助项目,与地方政府、中资公司及其他社会力量合建,接受驻在国官方、民间或华人华侨的支持和捐赠等多种模式进行建设。文化部多次提出请我省在这方面能够参与。

  4、加大对外文化贸易。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积极参与文化部“对外文化产业和贸易促进工程”,推出一批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精品项目,鼓励杂技、歌舞、动漫、网络游戏、书画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加大对外向型文化企业扶持力度,培育一批重点文化贸易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国际性文化产品交易会、海外项目展示会、洽谈会,打造对外文化贸易综合平台。鼓励在境外兴办文化实体,鼓励参与境外文化投资,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加强与国外知名文化企业、文化机构的联系合作,“借船出海”,借助其销售网络、传输渠道和贸易平台,推动我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积极争取在青岛创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5、进一步培育提升“孔子”品牌。继续组织“山东文化周”、“孔子文化周”、世界儒学大会、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尼山书屋、海外尼山讲堂、中韩儒学对话会议等一批对外文化品牌活动,提升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6、面向海内外加强儒学人才高地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定期组织文化企业高层管理和营销、策划人员到国外高等院校或者文化机构开展专题研修;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有关单位支持,选派省内儒学传播人才到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海外孔子学院、孔子课堂锻炼提升;三是加快推进世界儒学文献收藏中心、孔子博物馆项目建设,打造文献收集利用、文物保护展陈公共平台;四是策划举办国际性高峰对话、文化论坛、名家讲座和学术研讨活动,把全球儒学人才“请进来”,开展跨国界、跨地域、跨行业儒学研究交流;五是支持儒学创意人才更多“走出去”,借助海外各类艺术节、博览会平台,宣传推介儒家文化,带动相关产品走向世界;六是在孔子研究院、孟子研究院等儒学研究机构设立名家工作室、吸引海内外知名儒家研究人才开展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活动;七是支持孔子研究院、孟子研究院等儒学研究机构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设立研究基地,共同开展合作研究,借力吸引高端人才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