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景区门票“禁涨令”应有认真总结

04.10.2016  20:39

  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去年9月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新华社记者日前调查发现,超过10个省份的景区今年以来启动门票调价程序或已提出调价意向,一些景区听证会还存在新设“园中园”变相涨价、公示期“缩水”、超幅度涨价等涉嫌违规行为。

  新华社报道批评“‘禁涨期’沦为‘备涨期’,10余省份景区门票跃跃欲试涨价”,紧扣公众对各地景区门票价格高、乱涨价现象的关切,颇为引人注目。不过严格说来,各地景区在一年“禁涨期”之内的确没有涨价,尽管一些景区“禁涨”期间开始为解禁后的涨价做准备,有的甚至走完了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召开听证会、形成新价格方案等流程,抢占了“备涨”先机,但这些不等于“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所以没有违反“禁涨令”,公众不必为此惊慌。

  无论是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还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随着经营成本提高或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提高等因素而适当提高门票价格,都是正常的价格行为。人们不能要求景区门票价格永不上调甚至不涨反降,除少数免费开放的景区外,事实上也没有哪个景区能够做到这一点。“禁涨期”结束后“10余省份景区门票跃跃欲试涨价”并不可怕,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景区价格调整听证会新设“园中园”变相涨价、公示期“缩水”、超幅度涨价等,这些行为不但违反了景区价格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禁涨令”的有关规定,价格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景区听证会存在新设“园中园”变相涨价等问题,相当于向价格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开作了举报,希望主管部门及时纠正查处。这也从一个侧面提醒价格和旅游主管部门,对“禁涨令”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应当进行认真总结,不能让有关工作随着“禁涨令”到期而草草了结。

  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发布的通知中,除明文规定一年内不得出台上调景区价格门票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景区价格行为(包括不得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严格执行定价规则和程序、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门票价格科学管理长效机制等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基本包括了当前旅游景区价格管理的主要内容,旅游景区作为经营者,价格和旅游主管部门作为监管者,只有全面、严格执行这些政策措施,旅游景区长期存在的乱收费、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才有可能得到有效遏制。

  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对“禁涨令”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不但是对一年来各地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看哪些地方执行政策措施切实到位,哪些地方执行政策措施还存在突出问题;而且应成为对近年来景区价格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的一次全面总结,看我国景区门票价格诸多乱象的症结到底在哪里,监管执法还存在哪些制度性、机制性弊端。这既是对各地景区门票价格行为的一次大检查,也是对价格、旅游主管部门自身工作的一次大检阅,主管部门应当以高度的责任心抓紧抓好。

作者:潘洪其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