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3.08.2016  16:38

  今后,山东省将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每年至少开展1次双随机抽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有效衔接。省编办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此作出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即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对象为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抽查内容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抽查方式主要分为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工作中可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互为补充。

  为保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通知要求,各级要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内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须熟悉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具备执法资格。随机抽查内容清单要根据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要在清单明确的范围内进行,未列入清单的内容不得进行检查,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通知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每次抽查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单位数的1%-3%。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下发法律文书,列入异常信息,要求其限期整改,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记者 李子路)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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