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收益属全体业主 超八成人不知情

04.08.2016  22:05

大舜天成小区的电梯门上已经被广告贴满。

 

众多小区电梯的三面墙上都挂上了海报广告框。

  现在的广告无孔不入,就连居民小区的外墙、电梯、楼道到处都是广告,内容也是五花八门。近日,济南市民王女士向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频道反映,现在小区内到处都是广告,之前听说小区内的广告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但是作为业主的她并不知晓这笔钱的去向。小区里做不做广告谁说了算?小区里广告的收益到底应该归谁所有?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山东网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现状:小区内广告遍布 超七成市民表示自己小区有广告

  8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女士所在的浆水泉路名士豪庭小区,走进单元楼门厅,就看到了两个电梯间的多媒体屏幕在循环播放着各种广告。进入电梯里,电梯的三面都贴着大幅广告海报,电梯门上、海报相框上还贴着或是夹着各种各样的小广告,显得有些脏乱。在一些住户的防盗门把手上,还夹着许多没来得及清理掉的广告宣传册。

  “我们在等电梯和坐电梯的时候不得不被动接受各种广告信息。”王女士说,小区内随处可见的广告令她有些反感,她觉得这一方面影响了小区的美观,另一方面业主成了信息的被动接收者,对什么时候贴了广告,为什么贴广告等等一无所知,毫无决定权和发言权。

  “听说小区里的广告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可是我们从来不知道广告商把钱给了谁,这笔钱干嘛去了。”王女士说。

  记者咨询了王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每半年都会对小区内物业相关收支进行公示,对于广告收益这一项,该工作人员表示她并不清楚。

  记者又到大舜天成、舜奥华府、涵玉翠玲等小区,这些小区电梯里、地下车库门口也已经被广告占领。以大舜天成为例,电梯里面的墙上,三面都挂着海报相框,打着各种类型的广告;在电梯外侧的门上,贴着跟电梯门一样大小的广告海报,广告内容是宣传某购物网站及网站上的一些日用商品。这些广告是从哪来的?这些广告的收益去了哪里?记者问了几个业主,均不知情。

  记者随机对济南85位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70 %的市民表示自己小区的公共区域存在乱打广告的现象。

  调查:超八成市民不了解小区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电梯间、小区楼房外墙等部位,都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广告费的收入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在85名填写问卷调查的市民中,超80%的市民表示并不了解广告收益应归业主,超90%的市民表示并未得到过小区广告的收益。

  针对小区公共区域打广告这一现象,不少市民说出了自己看法。市民刘先生表示,乱设置广告牌十分影响小区公共区域的美观,而且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我们不需要这部分收益,只希望居住环境整洁美观。”市民张女士说,她所居住的是一处老旧小区,设施陈旧,楼梯墙面上的霓虹灯广告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我们交着高昂的物业费用,他们还用我们的公共区域打广告来获得额外收入,这太不公平了。”

  “小区内能不能做广告,要不要这部分收益应该是由业主自己决定,物业不能不声不响将这部分钱私吞掉。”市民王女士表示,物业首先应先征得业主们的同意,将这部分广告收益公示给业主,做到公开透明。

  房管局:物业违规动用小区广告收益,业主可投诉

  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在买房时会跟开发商签一份“小区管理规约”,这个规约是小区的管理制度,一般由开发商和物业制定的。“业主可以先看看自己签的小区管理规约中,对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是如何规定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小区管理规约”没有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作规定,那么按照《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小区公共区域所有广告收益在扣除成本之后,剩下的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之所以要扣除成本,是因为物业在做这些广告时有一定的人员成本,很多电梯里的电视广告也一直在费电等。

  如果小区在广告收益使用方面有违规行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对相关账目进行公示,业主也可以到所在区的房管局投诉,区房管局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若情况属实会让物业进行整改。

  律师:小区广告收益属于全体业主 物业应定期公示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宝成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广告收益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董宝成说,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收益的代管部门,应当对小区内所有公共收益进行公示。对于广告收益,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不得私自扣押。同时,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示小区公共账目。如果物业公司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物业进行监督。

  此外,董宝成还表示,小区广告收益是归全体业主共有,所以单个业主不能提取该收益。但是,单个业主可以起诉物业,让其对物业的收入及支出情况进行公示。(记者 张敏敏 董理 马文文)

作者:张敏敏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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