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2万户小型微利企业获减免所得税2.32亿元

15.12.2016  17:04

山东省地税局近日发布了山东地税系统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落地相关情况。前10个月,山东共有4.2万户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2.32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减免税14.34亿元。

今年以来,山东积极推进“营改增”、简政放权、简化税制、“三证合一”和降税清费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用足用好国家支持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前10个月,共有4.2万户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2.32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减免税14.34亿元。落实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41.2万元;落实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778.04万元。

同时,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征信互认,建立与金融机构的“互联、互通、互信”制度,将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与企业融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为诚信经营、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税收等优质服务。 1-10月份,各级地税部门已与603家当地商业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对3558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12.61亿元,户均贷款316万元,有力的支持了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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