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查办“小官贪腐”案件1561件 窝案串案现象突出

28.07.2016  02:37

   中国山东网7月27日讯 (记者 姜瑞丽) 27日上午,山东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暨查处“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济南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山东共查办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561件2065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较为突出,共同犯罪和窝案、串案现象突出,发案环节集中等是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3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5%,挽回经济损失2812万元;共查办“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561件206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3.8%,保持了惩治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高压态势。

  据介绍,从查办案件情况看,惠农扶贫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较为突出。今年以来,共立查科以下贪贿犯罪案件1457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46人,占24%;立查惠农扶贫领域贪贿犯罪案件455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224人,占49%。

  共同犯罪,窝案、串案现象突出是“小官贪腐”案件的又一特点。从查办案件情况看,窝案、串案、共同犯罪所占比重较大,常常是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今年以来,立查惠农扶贫领域窝串案207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35%;立查“小官贪腐”共同犯罪521人,占立案总数的25%。

  从发案环节来看,发案集中是“小官贪腐”案件的另一特点,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质量监管认证、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其中资金发放管理环节尤为突出。今年以来,查办支农惠农、专项补贴和扶贫资金发放管理环节贪贿案件183人,占惠农扶贫领域贪贿案件总数的40%。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惠民扶贫资金的投入,作案人员对长期、固定发放的资金“年年发、年年贪”,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涉及人数多,查证工作量大。如诸城市检察院立查的皇华镇民政工作人员贪污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抚金37万余元案,贪污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0年,涉及农户多,每人每季度多在几百元到几千元,往往是办一案需跑遍全镇,查阅十多年账务资料,调查取证比较困难。

  此外,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虽多数数额不大,但其涉案资金多为各类扶贫救济款、土地补偿款、良种补贴款,直接侵犯广大群众利益,极易诱发群体上访或缠访。如新泰市汶南镇某村委会主任在协助政府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先后虚报冒领17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26万余元。案发后,未领到补助金的危房户情绪激动、反应强烈,严重影响了基层社会稳定。

  据了解,为加强对惠农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和打击力度,山东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查办发生在惠民扶贫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开展专项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查侵犯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456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66%。

  其中,在惠农扶贫领域立查539人,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查264人,在教育领域立查154人,在医疗卫生领域立查141人,在社会保障领域立查160人,在土地管理领域立查157人。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突出本地特色,选择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小专项”侦查活动,成效明显。如青岛在国企领域立查47人;淄博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查34人;烟台在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领域立查39人;潍坊在教育领域立查64人;威海在畜牧领域立查20人;济宁、菏泽在惠农扶贫领域分别立查51人、47人。

作者:姜瑞丽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