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就《“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答记者问

10.12.2015  12:59

  近日,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务院扶贫办七部委印发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文公共发〔2015〕2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就《规划纲要》进行解读。

  问: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不久,文化部等七部委就印发了《规划纲要》,请问有怎样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都对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具体部署。这为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投入逐步增加,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立,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逐步提高,对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和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点低、基础差、投入不足,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总体不高,在设施建设、管理运行、人才队伍、服务效能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仍在持续扩大。“十三五”时期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也是统筹城乡区域文化一体化发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问:《规划纲要》的实施范围是什么?提出了怎样的目标任务?

  答:《规划纲要》是中央层面首次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作出的规划安排,实施范围为国家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以及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839个县。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公共文化在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完善。设施种类齐全,规模质量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通过固定场馆、流动设施和数字服务,全面有效覆盖服务人群。

  二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逐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达到《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和本省实施标准,符合“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要求。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是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取得突破。公共文化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初步建立并推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五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和人才队伍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和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是群众受益程度不断提高。多样化的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适应性、群众参与率、受益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问:《规划纲要》针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规划纲要》从完善设施网络、推动均衡发展、增强发展活力、提高服务效能、推进数字文化、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文化帮扶、推动脱贫致富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突出了以下5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保障基本、促进均等。针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不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健全的问题,《规划纲要》提出,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对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填平补齐”、消除空白,加快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县为基本单位推动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普遍达标、全面覆盖。同时,强调要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切实保障特殊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是增强活力、提高效能。针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不足以及服务资源分散、效能不高等问题,《规划纲要》提出,通过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支持群众自主参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激发基层公共文化发展活力,通过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创建“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三是科技提速、人才支撑。按照“反弹琵琶”的工作思路,《规划纲要》强调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从畅通传输渠道、加强资源供给、提升数字化水平、提高现代传播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注重发挥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支撑作用,在落实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培训、培养乡土人才和加大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发展。针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自身公共文化发展能力不足的现实情况,《规划纲要》将文化帮扶作为支持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发展的一项特殊措施并提出了具体任务,主要包括大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建立文化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帮扶等。同时,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规划纲要》提出将推动群众脱贫致富作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创造脱贫致富有利条件、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保护和发展、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等措施,充分发挥“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积极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此外,在整合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部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规划纲要》针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配合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设立了8个专栏,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公共数字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帮扶等方面策划了29个项目,作为推动落实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主要任务的具体抓手。

  问:为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从哪些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答:《规划纲要》是中央多个部门关于公共文化的政策、项目、资源在贫困地区的集中施策。为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精准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考核评估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方面,强调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文化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精准建设方面,强调要对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资源、人才队伍等基本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摸清公共文化服务和资源底数,以县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的工作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财政支持方面,强调落实国家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资金配套的政策,加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考核评估方面,强调各级政府要把《规划纲要》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对《规划纲要》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将结果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