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六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24.02.2016  13:38

  近年来,山东省统计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认真研读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和规定,多次与省法制办和有关厅局进行座谈交流,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使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促进规范性文件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严格程序报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报备程序,凡以省统计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办处室必须将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等材料送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再由政策法规处按规定报政府法制部门登记备案。

  四是开展文件清理。2012年以来,按照省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开展了两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清查工作。针对梳理出的规范性文件,需要继续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进行了“三统一”;需要废止的,印发《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废止<山东省统计登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声明作废,并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适时检查各处室规范性文件是否应备必备,及时督促未报备及有效期届满文件主办处室按期报备,并督导起草处室及时跟踪了解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情况,对反映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六是加强沟通指导。不断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寻求业务指导与监督,尤其针对规范性文件甄别不准、报备程序不清等问题,及时与省法制办沟通,为顺利开展规范有效的报备和清理工作提供了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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