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地税局四项措施推动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16.06.2015  14:00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征管和执法成本,五莲县地税局按照“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支撑”的原则,积极构建地方税收信用保障体系,实现了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由国税、地税部门“单兵作战”向多部门联合、全社会综合治理的转变。
  一是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按照既定原则,以部门联动、源头控管、综合治理为主要方式,建立地方税收信用保障体系,堵塞征管漏洞,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体系的建设由地方政府牵头,出台《关于建立地方税收信用保障体系的意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设立专门的地方税收信用保障办公室,财政、国税、地税、公安、国土、工商、电力、金融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是各司其职,科学管理。根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由国税部门负责落实对失信企业停止领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工商部门负责对失信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负责对失信企业限电;金融部门负责对失信企业停止发放贷款;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实施行政许可、评先评优、资质等级评定等环节,对失信企业采取限制措施或行政惩戒措施。
  三是失信惩戒,守信奖励。国税、电力部门根据《月度欠缴税款企业名单》,对存在欠税的企业,停止当月发售增值税发票和代开发票,并进行限电;在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的同时,加强对税收守信企业的激励,制定实施守信企业奖励政策,由地方税收信用保障办公室每年将无任何税收失信行为的企业评定为“AAA信用企业”,并进行奖励。
  四是搭建平台,信息控税。按照各级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通过对建立企业税收信用体系的探索实践,待条件成熟后,开发应用“企业社会信用综合平台”,通过软件把所有行政机关、职能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单位、行业服务机构的企业守信信用信息和失信信用信息全部整合,建立起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制定《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实现失信惩戒社会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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