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林业局对小微企业免征森林植物检疫费

27.01.2015  18:06

      自2015年1月1日起,泰安市林业局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森林植物检疫费。同时,将对小微企业的检疫工作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以保障检疫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