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市南分局加强环保法配套办法培训工作

23.05.2015  09:4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青岛市环保局市南分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全面系统的进行培训。同时为规范办法中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实施程序,对配套办法相关文书样式同时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化对新环保法的认识,强化了依法行政工作意识,规范了环境执法行为。

  下一步,市南分局将根据实际,结合案例,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将执法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