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环保局开展禁止焚烧垃圾专项执法检查

05.05.2016  09:17

  为有效防止生活、枯枝、杂草等垃圾焚烧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进一步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并根据菏泽市关于加强春季露天焚烧垃圾等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同时针对往年摸排易发生垃圾焚烧重点区域及多发时段,加强了辖区内的巡查力度,工作开展中重点突出“以教育规劝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从4月15日起到5月底前,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焚烧垃圾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政策宣传阶段。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焚烧垃圾的危害性,在开展焚烧垃圾专项检查过程中,及时公开曝光违法焚烧垃圾行为,营造禁烧垃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二是排查整治阶段。重点检查设有围墙(围档)的空地或杂物堆放地以及垃圾池、垃圾箱等地点,并及做好街道、单位(企业)所在区域的垃圾清运及消除焚烧隐患等工作;三是联合执法阶段。根据排查情况,及时与县城管部门联合开展垃圾禁烧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环卫保洁、建筑施工、垃圾池内等就地焚烧垃圾的行为;四是巩固提高阶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县环保局共出动人员97人次,执法车辆26辆次,整治焚烧垃圾行为5起,教育违规群众30余人,有效遏制了县城辖区焚烧垃圾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