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林业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6.09.2014  04:40

沂南县林业局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扎实有效地抓好“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新沂南提供坚强保障。


      一、整治会议和检查。制定严格会议管理制度,精简各类文件和简报,严格规范各类活动和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二、整治脱离群众行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着力解决办事难、审批难、项目落地难“三难”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冷、硬、横等现象;坚决纠正对待群众诉求置若罔闻,不调查、不研究、不处理的行为;坚决纠正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实际、不深入一线,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倾听群众呼声、不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行为。


      三、整治“庸懒散弱”。坚决纠正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的现象;坚决纠正碰到困难推诿扯皮、遇到矛盾回避上交的现象;坚决纠正怕苦怕累、拈轻怕重,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现象;坚决纠正纪律松散,坚决纠正管理混乱现象;坚决纠正说的多、做的少,部署多、督查少,因循守旧、照抄照转的现象。


      四、整治“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认真履职,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坚决纠正查处不敢正视问题、不愿解决问题,报喜不报忧,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的现象。


      五、整治“乱作为”。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坚决查处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执法检查、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纠正频繁检查、多头检查,以收费代管理、以罚款抵收及粗暴执法行为,坚决查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现象。严格规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坚决配合上级部门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消费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违规违纪案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