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 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20.07.2017  09:34

      平度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平度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村民法律意识。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农村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为村民讲解《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问题,进一步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主动适应当前社会形势需要,加强对人民调解业务的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法规运用水平。邀请律师和人民调解专家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对《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筑牢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和查询答疑等功能,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惠民利民”作用。
      发挥法律服务优势,推动乡村基层建设。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统一为村(社区)配备联村律师和法律顾问,协助起草、修改和审核乡村管理制度文件,推进乡村基层组织管理法治化。通过办理涉农公证、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认定等业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