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税局章丘分局五项举措聚焦执纪监督

19.12.2017  07: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济南市地税局章丘分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采取五项措施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促进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有针对性地对区局干部进行廉政约谈提醒谈话,把问题止于苗头和倾向,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对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做到了早教育、早提醒、早预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执法风险、效能风险,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效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辅导,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主要特点、重要内容、常态运用等方面进行深度剖析,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领悟“四种形态”对今后纪律检查工作的方向指引,对如何落实“四种形态”要求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有了更深理解。

  运用“四种形态”聚焦主业,实现“三转”。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敢于监督,严于监督,实现监督常态化,把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管到位,严到缝,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强化执纪审查,确保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规范税收执法、遵守工作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做到有病早治、防微杜渐。尤其是在前两种形态上,只有尽可能控制常态和大多数,才有希望杜绝少数和极少数。

  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细化主体责任,列出任务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责任边界,扎实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对税务干部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履行行为的廉洁性进行检查,预防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违反工作纪律等“小错”。

[ 编辑:庞黎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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