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工作

21.08.2015  18:28
  平阴县环保局将行业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着力构建 “大调解”工作体系,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全面落实行政调解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的调解工作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该县环保局将调解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污染纠纷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调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调委会的日常具体工作,成员由五名熟悉法律和环保专业知识的科室负责人和两名热心调解事业、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组成,配备具有本科学历的专职调解员,设立领导接访日。   二是着力规范,做到调解责任到位。该局建立健全《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工作专项制度》,将信访调解工作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出台一系列的信访调解处理制度和程序,一律实行首办责任制。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规范,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形成上下共同承担信访调解工作的新格局,使信访调解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大力调处,做到工作效果到位。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的调处工作制度,规范的调解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工作。上半年,该局共受理信访案件11批次,13人次,其中来访3件,省厅信访平台6件,县信访局转2件,目前所有信访案件处理率和结案率达到100%;12345电话举报124件,12369电话举报26件,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