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

03.12.2014  21: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12月4日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到来,山东省统计局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局署名文章《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加挂内外网,供大家学习参考。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

山东省统计局

  金秋十月,瞩目北京,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中央全会,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征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到统计工作实际中,把不断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作为当代统计人奋斗的工作目标,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韧劲抓好统计法的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总部署、总动员,提出了涵盖依法治国各个方面的180多项改革举措,内容极其丰富,体系博大精深,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一)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任务极为迫切,我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站在历史和未来的交汇处,肩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经过深邃思考,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进入到一个新时代。

  (二)依法治国是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创新

  全会通过的《决定》,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的深入思考和不断探索,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一次以全会文件的形式阐明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第一次将守法提高到与立法、执法、司法在依法治国中同等重要的地位。这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本质规律的深刻把握,需要我们深入地学习、领会和把握。

  (三)全会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进行了科学阐述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要通过政府的执政行为,通过优化配置政治经济等社会资源,确保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政府的行政行为就必须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科学合理地使用手中的行政权。

  二、以统计法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统计法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统计部门,贯彻落实好全会做出的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就是要以统计法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一)依法统计,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调查对象受自身利益驱动,配合程度呈下降趋势,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统计力量和任务的矛盾日益尖锐,特别是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要解决新形势下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政治、经济、行政、和制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其中最关键的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以统计法治来保障各种统计活动,保证统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二)依法统计,是维护统计秩序的重要手段

  统计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涵盖了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公民和其他组织,原则性、技术性都很强,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各类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多种所有制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结构复杂化,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的难度加大,甚至在利益的驱使下,按“需要”报送统计数据,使统计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面临严峻的挑战。要解决这些新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加以规范、保障、引导和推动。实践证明要组织如此艰巨庞杂的工作,统计法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

  (三)依法统计,是改善统计环境的有效途径

  《统计法》颁布至今已有30多年,但是从总体上看,人们的统计法律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地方、单位不仅没有依法设置统计机构,配备必要的统计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统计经费与设备,还存在无视统计法,任意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人员弄虚作假的现象,现实中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屡见不鲜,统计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只有实行依法统计,加强统计法律宣传,提高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法制观念,重视与支持统计工作,改善统计工作条件,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职责,自觉支持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统计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要抓好统计执法和普法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把依法统计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一)发挥领率作用,带头贯彻落实统计法

  统计部门是统计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统计部门首先要带头学习、贯彻统计法,提高对统计法的认识,把统计法贯穿到统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依法组织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取得统计资料、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只有统计部门人员法制意识提高了,才能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人员提高统计法制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主动配合统计工作,统计工作局面就会发生质的变化。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法律能否真正发挥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关键在于统计部门敢不敢拿起法律武器,严格执行统计法,严查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为此,各级统计部门必须把案件查办作为统计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一定的办案数量。要结合执法大检查、巡查、重大普查等时机,强化执法。要学会善于执法,创新执法手段,抓平衡、抓突破,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

  (三)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和自觉守法意识,积极营造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良好社会氛围,是促进“四大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利用12月4日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大力开展统计宣传活动,创新普法手段,深入持久、坚持不懈地把普法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确保法制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统计部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统计法制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科学规划,落实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真正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中支持,在工作中推进,保证各项法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十八届四中全会已吹响依法治国的号角。统计工作的改革创新,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统计事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以统计法为依据,积极构建依法统计的行政环境,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