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镇(街道)将增设俩监管机构

23.02.2016  11:54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提出,要加强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监管工作。记者获悉,今后我省乡镇(街道)要新设原则上为行政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并在相关机构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领导配备: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另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

  核定编制:企业集中、危险因素多的,一般不少于5名;其他一般不少于3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领导配备: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另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

  核定编制:一般不少于5名。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