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可从韩国银行贷款 融资成本降低3个百分点

06.11.2015  22:35

人民网济南11月6日电 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访韩国期间,两国政府达成扩大金融合作方案,其中多项政策直接惠及山东省。中韩双方同意,将目前在青岛市开展的企业自韩国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试点,推广到山东全省。

双方同意将自今年7月开始在青岛市开展的企业自韩国商业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试点,推广到山东全省。该项政策预计将为山东企业降低融资成本3个百分点左右,并为韩国银行机构有效管理所持人民币资金提供便利。双方考虑在山东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山东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和韩国柯斯达克(KOSDAQ)市场合作。双方支持山东企业到韩国发行人民币债券业务。据了解,韩国金融业对上述政策突破的反应积极。韩国金融投资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希望与山东方面开展联合研究,加快双方金融政策和合作项目创新,争取明年上半年在山东举办韩国-山东省金融合作论坛。

近日,山东省出台多项措施,围绕鲁韩贸易、投资、服务、产业合作等领域。提出依托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威海出口加工区,规划建设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开放试验区。同时,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保障,对威海铁路、港口、机场、公路进行升级改造,规划建设深水泊位,提升威海港口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加威海至韩国集装箱班轮航线。打造对韩物流枢纽,推动港铁一体化,支持威海开展中韩跨境汽车整车运输、自驾车旅游业务。

在加快对韩贸易方式创新方面,大力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支持威海设立对韩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进境免税店;争取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试点;支持威海开通对韩海运快件业务;争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市场采购”政策,打造中韩跨境贸易首选通道;支持威海举办中韩商品博览会,构建中韩贸易交流渠道。

支持威海争取对来自韩国的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逐步减少和取消韩国投资准入限制。为推动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山东省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发起成立对韩子基金。鼓励韩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企业赴韩上市、发行人民币债券。

争取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探索放开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内居民个人对韩直接投资、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韩同业拆借等部分资本项目业务。探索建立人民币对韩元区域统一报价机制,建设中国(山东)韩元现钞交易中心,推动中资银行试点开展外币离岸业务。探索开展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内企业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争取统一非金融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争取划设特定监管区域,在一定限额内允许人民币与韩元自由兑换。(孙士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