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改革特色品牌凝聚持续发展动力 补短板降风险 涉深水治顽疾
山东公安机关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措施狠抓推进落实。在梳理全部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攻坚克难,打造出一个个特色品牌,让公安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结果。同时,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推进,凝聚持续发展动力,努力推动各项改革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确保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改革取得新突破。
着力推进“十项重点改革任务”
当前,深化公安改革已进入攻坚期,下一步山东公安机关将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和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在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十项重点改革任务”:
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履职尽责,全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市民化进程,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任务如期圆满完成。督促目前尚未出台实施意见的市抓紧研究出台本地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提请省政府修订《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快制订《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同时,深化户口登记清理整顿,严厉打击买卖虚假户口、虚假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主动对接“绿卡”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适时举办“千人计划”绿卡颁发仪式,完善出入境管理服务制度。适应山东对外开放的形势需要和中韩自贸协定战略的全方位实施,拓展72小时过境免签等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便利政策实施范围。
三是推进驾考制度改革。在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制度改革,建立驾驶人异地考试、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机动车省内异地查验等制度,为群众申领驾照、车辆检验提供便利。
四是推进执法制度改革。制订完善受案立案实施意见,强化受案立案环节流程掌控和监督管理,实现全部警情和案件“统一入库、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监管”。深化执法公开,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等信息,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2016年在全省推广应用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建立“仓储式”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统一技术建设标准,关联办案业务系统,实现涉案物品的全程电子化动态追踪管理。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科学规范设置考评标准和项目指标,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完善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过错的认定标准和责任划分,落实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
五是深化消防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培育及业务指导,明确审查技术标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推动纳入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六是加快推进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工程。整合公安和社会有关部门相关视频资源,搭建视频共享服务平台,探索跨部门、跨行业、大范围视频资源汇聚及发布的协调机制、信息共享应用服务管理机制。
七是健全反恐怖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反恐怖工作格局,加强信息搜集研判、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
八是建立打击重大涉网犯罪工作机制。研发网上合成作战平台,严打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诈骗、赌博、黑客攻击、网上淫秽色情、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涉网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九是推进“大警种、大部门”改革试点。选择若干条件较好的县级公安机关作为“大警种、大部门”改革试点单位,立足提高效能,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整合思路意见,积极推进改革取得突破。
十是推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做好民警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对接,争取率先出台提高警衔津贴、执勤岗位津贴配套文件和实施办法。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等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更好地解决民警特殊任务补贴政策,提高加班补贴水平。继续推动市级公安局长进班子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县级公安局长进班子工作。
数说改革
1900家——开展打击电话“黑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违规店铺1900家,查办案件134起。
268万台——联合省综治办下发《全省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指导意见》,实现重点地区的全方位覆盖,全省视频探头已达268万台。
1597人——大力推进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乡镇消防队伍多元化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今年全省共新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21个,新招队员1597人,年人均经费标准达6万元。
6项——出台《山东公安机关简政放权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群众三十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项。
277项——编制《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责任规范》,明确公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10类权力在内的行政权力167项,细化各类裁量标准277项,促进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480万——深化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为暂不具备城镇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劳动就业、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目前,全省15个市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具体贯彻意见,全省登记流动人口1010余万人,制发居住证480余万个。
18处——建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研发应用境e通公共服务系统,增设出入境证件受理点18处,全省受理窗口达到167个,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6年内免检——在全国率先试点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推出省内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非营运轿车等新车6年内免检、机动车预约检验等服务举措。
163家——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社会化,全省清理脱钩检验机构77家、驾校33家,新增163家机动车检测站、233条检测线,检车难得到有效缓解。
1000余万件——民生警务平台和热线开通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000余万件,受理群众诉求300余万件。
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派出所管理,联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夯实源头管理第一道防线
“济南交警提醒您:文明驾行莫贪杯,亲友盼您平安归”,济阳县王先生每周都会收到这样一条交通安全提醒短信。2014年6月12日,王先生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之后辖区派出所民警时常到王先生家中,面对面对他开展安全教育,了解其安全驾车情况。王先生告诉记者:“前些天,派出所和交警队还让我去参加了一次警示教育,一个个因为酒驾酿成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现在想想都后怕,以后开车可得把安全这根弦上紧。”
自2015年4月份开始,山东公安机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全省开展“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工作,在全省掀起了降事故、保畅通的新高潮,而创新出台“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派出所管理”就是该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
当前,山东省驾驶人数量达2322万,机动车保有量2370万辆,均位居全国第二位。面对如此庞大的驾驶人群体,公安机关如何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从而切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从源头上管好驾驶人,山东公安机关深入研究法律法规,立足科学有效管理,创新提出了将酒驾、毒驾、年度记满12分、年内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记录、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等5种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派出所管理。工作中,派出所社区民警结合日常实有人口管理,定期走访,开展安全教育,督促社会单位、基层组织和家庭成员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教育管理,交警部门还每周向违法驾驶人发送教育提醒短信,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驾驶警示教育或集中教育培训,使违法驾驶人认识到违法驾驶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同时,依托覆盖全省的大数据警务云,建立起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定期安全教育、建立规范档案等制度,实现了严重违法驾驶人教育管理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全省已登记管理17.3万违法驾驶人,签订《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10.5万份,落实家庭帮教人员12.9万人、单位帮教人员16.1万人。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伤人数居高不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综合分析最近几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及时发现和整改道路安全隐患、不落实驾驶人管理和车辆管理安全责任等原因,成为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因素。
为了整治交通管理盲点、补齐短板落实责任、厘清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山东省公安厅反复调研,研究出台了《关于依法加强对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会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以及公安、教育、检察、交通运输、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对社会单位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实落地,济南公安机关积极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接协调,推进责任追究和督办工作。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检察机关应依法监督纠正:一是对道路养护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护设施以及道路运输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等不依法监督整改的;二是对社会单位车辆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而没有追责的;三是各职能部门不能及时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或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不落实驾驶人管理、车辆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有以上情形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以交安委办公室名义,以《工作建议单》的形式书面通报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通过约谈、下发检察建议书的形式进行督办处理,用不落实责任就丢“乌纱帽”的硬杠杠,倒逼道路交通安全社会责任追究落实到位。2015年9月1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出了全省第一份监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检察建议书》,要求因没有落实交通隐患整改措施导致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区交通运输局立即落实道路整改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检察院,否则将追究历城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责任。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全省积极推进中。
矢志不渝地开展交通“顽疾”整治,带来了看得见的成效。据了解,在机动车驾驶人持续高速增加的情况下,自“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工作开展以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1%、5.9%;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7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97%。
“两统一”为刑事案件执法办案设置质检“门槛”,闭环管理实现执法全流程无缝隙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上档升级
当前,公安改革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载体,要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深水。针对执法质量不“稳定”、易出“次品”的难题,山东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标准化、流程化、要素化、精细化“四化”建设,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建设应用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为刑事案件执法办案设置了质检“门槛”,为执法全过程安上了闭环“监控”。
2013年以来,山东公安机关针对各警种部门刑事执法办案标准不统一、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督管理等问题,在全国率先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新机制,将各警种办理的刑事案件归口到法制部门统一审核把关、统一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山东省公安厅与检察部门联合下发了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全省全面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两统一”工作机制让刑事案件执法办案有了质检“门槛”,目前,8个市、81个县级公安局成立专门的案审机构,山东在押人员因撤案、无罪释放同比下降36.8%,逮捕、移送起诉人数同比上升7.1%、8.8%。
在推进执法规范化进程中,山东公安机关科学借鉴、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起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全环节的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系统在原有办案系统基础上增加了案前处置功能、优化执法办案流程、流程式办案引导、自动报警等14项功能,从而更好地满足基层民警执法办案需求、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系统管理模块科学设定了10项闭环监督功能,对执法程序和执法实体设定了59个规定动作和102个考核监督点,将监督前移至接处警环节,实现了执法办案全流程的同步质量管控、同步预警分析、同步监督考核、同步跟踪问责,及时发现和整改执法问题,堵塞和减少执法漏洞,有效解决不公正、不规范、乱作为问题。
2015年,潍坊市公安局在山东省率先推广应用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实现了案件办理网上流转、执法监督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建立,推动了公安执法效能新提升。系统应用以来,全市执法问题数据同比下降35.9%。全市行政案件处罚准确率100%,未出现复议撤销和诉讼败诉等情形。
找准管理“症结”,拘留所集约化管理降风险保安全
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拘留所总数由134个集约为93个,破解拘留所“小而少、低而差”难题
2014年以前,山东省共有134个拘留所,日均拘量2000人左右,日均拘押不足10人的拘留所占总数的60.1%,有的甚至长期无人可拘,导致拘留所资源浪费、基础设施差,民警配备达不到标准、管理水平低、安全隐患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风险大。
监管场所是高风险特殊场所,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社会舆论的关注度高。为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症结”,山东省公安厅将拘留所集约化作为破解难题、推进监所管理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决定对“小而少、低而差”的拘留所实行集约化管理。经过1年的试点探索,2015年7月正式下发了《全省拘留所集约化管理工作意见》,对工作目标、集约标准、集约模式、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凡达不到要求的拘留所,责令停止收拘,强制集约,全省拘留所将在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集约化。
工作中,他们一方面采取“集”的方式,按地域划分,以市为单位,将一些拘留量小、基础设施落后、保障严重不足、地理位置相对较近的拘留所的被拘留人员集中到市拘留所或指定拘留所拘押,另一方面,采取“约”的方式,对无条件分区管理、功能房和技术防范设施不全、经费保障不足、班子和警力配备不到位,经3个月整改仍达不到基本羁押条件的,以及检查发现有突出问题,经1个月整改仍不到位或1个月内发现问题的拘留所,责令其停止收拘工作。集约模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市拘留所集中拘押、女性集中拘押、指定拘押三种模式:市辖区和与市区临近的县(市),被拘留人由市拘留所集中拘押。全市女性被拘留人原则上由市拘留所集中收拘;辖区(市、县)相距50公里以上,交通不便的,被拘留人员按就近原则集中拘押。相邻的几个县(市),具备集约化条件的拘留所,由市级公安机关指定某一拘留所对被拘留人集中拘押,市级公安机关可针对本市拘留所实际情况选择拘押模式。
拘留所集约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计41个拘留所集约关停,拘留所总数由原来的134个减少为93个。山东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负责人介绍,拘留所集约化管理已经取得了四个方面成效:一是有效节省了警力。目前全省集约关停的41个拘留所,共节约出警力341人,这些警力都充实到了监管场所或其他警种,有效缓解了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大幅减少了安全风险点。集约关停的拘留所大都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不完善、民警人数不足、管理水平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集约后,经过整改达标,风险点随之消失,安全隐患随之消除。三是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实施集约后,减少了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装备、办公等费用,司法成本随之降低。四是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实施集约化管理后,拘留所拘量增加,形成了一定规模,管理更加科学,勤务模式更加合理,分类教育便于开展,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拘留所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