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28.04.2019  11:01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年1月1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扎实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中取得新进展,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上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打造齐鲁样板

    1.做实乡村振兴规划。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聚焦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完善乡村振兴政策规划体系,加强与城乡、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衔接。探索东中西部地区乡村振兴分类推进机制,探索土地规模化经营、村庄布局调整、土地资源整理、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与乡村“五个振兴”统筹推进机制。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2.打造各具特色的示范典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鼓励各地立足实际,着力培植一批新典型,形成一些新模式,推广一批新经验,构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典型群体。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乡村振兴向纵深推进,到2020年打造30个乡村振兴示范县、300个示范乡镇、3000个示范村。

    3.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对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级评价。实施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加快制定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在优势农产品、农业“新六产”、美丽乡村、美丽村居、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基层党建、乡村文明等领域制定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二、扛牢农业大省责任,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5.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严守1.12亿亩耕地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资金奖励。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52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400万亩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稳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安排,完善农田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粮食综合产能稳定在1000亿斤水平。加强重点防洪减灾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国家规划内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集成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整建制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6.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在确保粮食年播种面积1.1亿亩的基础上,稳定冬小麦面积,重点发展优质强筋小麦,适度调减籽粒玉米面积,扩大优质专用玉米、高蛋白大豆、高油酸花生种植规模,加快果菜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大力发展优质饲草料,构建科学合理的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

    全面优化畜牧业结构,巩固提升家禽、生猪产业优势,重点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突出发展驴业、蜂业等特色畜牧业,全面振兴民族奶业,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健康养殖,到2020年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70%以上。统筹粮食安全和现代渔业发展,协同推进水产养殖、增殖、捕捞、加工、休闲渔业五大产业,稳步拓展远洋渔业,到2020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到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规模稳定在350万亩以上。

    7.全面推进质量兴农。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到2020年全省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重达到85%以上,实现农药经营告知、实名购买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全覆盖。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主要优势农产品产地面积比率达到60%以上。加快“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齐鲁粮油”公用品牌建设,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及品牌评价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建设,到2020年力争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省。高水平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支持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海外研发机构,进一步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8.持续强化科技驱动。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展翅行动”,构建“国家—省—市”一体化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加快种业强省建设,到202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左右,主要农作物、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55%以上。扩大现代化节水灌溉技术应用,深入实施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创建工程,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6以上,“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达到50个。深入实施精准农业、智慧农机创新工程,加快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促进农业领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装备、遥感监测、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广应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9.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大力培育“名优特稀新”经济作物,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带和示范基地,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推进优势特色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深入开展兴村强县行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工程,构建合作共建、互利共赢的村镇建设与企业发展良性机制。实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升工程,创建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10.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大食品加工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向精深加工、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方向发展,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和隆起带,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加强现代生物和营养强化技术研发,挖掘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强化加工专用型农产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中央厨房型企业发展。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推进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改造升级。

    11.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示范主体创建,带动形成一批百亿级、千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先导区,到2020年创建省级以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30个左右,建成农业“新六产”示范县50个、示范主体600家,创建20个国家级旅游名镇、30个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推进农商互联,打造以电商为核心的新型供应链。支持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向农业农村拓展业务,培育休闲农业、采摘、文化传承、餐饮服务等体验型新业态。加快以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龙头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同建”,形成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梯次推进的园区发展格局。

    1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省市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研究制定合作社退出机制,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到2020年全省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发展“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模式,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纳入农业产业化链条。

    13.鼓励开展创新创业。实施百万职业农民技能提升、百万乡土人才培育、百万乡土人才定向培养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鼓励建设返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客服务、农科驿站等平台,强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吸引外出农民工、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落实好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政策,加快推动现有双创政策向农村延伸。制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专项政策,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及加工服务业。

     四、巩固提升扶贫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4.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咬定总攻目标,紧盯“黄河滩”,聚焦“沂蒙山”,锁定“老病残”,扎实落实已有政策措施,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防止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认真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深化推进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和省内“6+6”扶贫协作。继续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强化扶贫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攻坚克难能力。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梳理查摆问题,逐级建立台账,逐个销号整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15.巩固脱贫成果。统筹项目资金、行业资源、社会力量,加大对菏泽、临沂2个市、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200个重点扶持乡镇、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的扶持力度。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完善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实施就业扶贫“春风行动”,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持续深化教育扶贫,全面落实资助政策,避免因贫失学辍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有学上、上得起学。深入开展健康扶贫,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扎实推进贫困户增量危房改造,让贫困群众都能住上安全房。攻坚期内,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

    16.提升脱贫质量。在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基础上,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贫困村提升工程,着力提高贫困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加强技术攻关,严把建设质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着力解决重搬迁、轻后续帮扶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改进帮扶方式,加强贫困人口技能培训,着力解决“一兜了之”和部分群众“等靠要”问题,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综合运用社会救助、资产收益、孝善养老、邻里互助、村级扶贫专岗等,同步解决脱贫与解困问题,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17.探索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举措与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问题。及早谋划脱贫攻坚目标完成后的扶贫开发战略思路。

     五、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山东特色美丽乡村

    18.提升村容村貌。高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每年打造500个省级示范村。深入实施美丽村居“四一三”行动,到2020年初步形成胶东、鲁中、鲁西南、鲁西北4大风貌区和10条风貌带,打造300个省级试点典范,建成一批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美丽村居。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和乡村水环境治理工程,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行多元化管护模式,鼓励地方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提倡市场化运作,逐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管护机制。

    19.持续推进农村“七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合理确定改厕目标,科学选择改厕模式,注重节俭实用、坚持建管并重,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农村路网状况水平。稳步推进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清洁取暖模式。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对象,实现“应改尽改”。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农村电网进档升级工程,持续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电气化水平,到2020年建成现代农村电网。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建成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省。

    20.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强化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养老服务进村工程,加快农村各类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21.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推进“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到2020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规划,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加快实施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六、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非粮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研究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措施,适时修订我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对未确权村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应确尽确,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继续做好“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自愿开展互换并地,探索实行对按户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一定期限的予以奖补。继续做好禹城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探索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方式,用3—5年时间实现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的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行动,巩固整治成果。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县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扎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有偿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2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主开展试点,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权能的有效模式,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制。落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到2020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的达到30%。

    24.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重点建设县域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到2020年实现所有涉农县(市、区)产权交易服务范围全覆盖。研究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促进农村各类产权公开、公正、规范流转。拓展农村产权交易的信息发布、交易鉴证、资产评估、抵押登记、融资服务、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内容,将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信息纳入农村信用体系,为金融资本进入农业农村搭建平台。

    25.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农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到2020年全省土地股份合作社达到1万家以上。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邮政、农机、烟草等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产品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26.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公共财政“三农”投入力度。深入推进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持续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推动农村商业银行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允许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融资,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5年综合授信3000亿元支持500个左右的涉农重大项目。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积极推进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和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探索“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在产粮大县或农作物主产区因地制宜开发商业性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快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2019年年底前实现粮食生产大县和农业大县服务网络全覆盖。探索“政银保担”合作机制,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保险给予贴息和补助。加强农业综合执法。

     七、健全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7.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提升基层党组织统筹解决“空壳村”“空心村”“空巢村”“空转村”的能力。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从今年起开展两轮集中整顿。对“两委”换届开展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全面落实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省级层面每年选派不少于1000名村党组织书记到省内外先进地区进行集中培训,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继续推进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其他必要支出。实施农村过硬支部建设“百千万计划”,利用3年时间,省市县三级分别选树500个、3000个、10000个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

    28.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据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群众自治工作,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提高村务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加强基层群众组织建设,注重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明确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强化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强化党对其他基层组织的领导。

    29.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和增强村党组织领导活力,创新和完善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机制。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扩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范围和实效。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及时反映和处置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0.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思想铸魂、环境改善、移风易俗、家风建设、文化惠民”五大工程。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弘扬沂蒙精神,打造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深化乡村文明行动,突出抓好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重点工程。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快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继续实施“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连片建成一批乡村文明行动示范区。到2020年全省80%的村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31.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筹多方力量,构建“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到2020年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城乡社区(村)全覆盖。实施“雪亮工程”,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智慧村庄(社区)创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防止黑恶势力侵蚀扰乱乡村秩序。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的渗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安全生产保障,组织开展好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综治维稳工作,建设平安乡村。

     八、进一步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32.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市委书记履行好主体责任,牵头制定工作措施;县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及时研究解决“三农”重大问题;乡镇党委书记发挥好关键作用,集中精力抓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立足本村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各级都要建立“五大振兴”工作专班,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33.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建立干部上下交流挂职任职的长效机制,注重在乡村振兴工作实践中选拔培养干部。完善干部下基层制度,充分发挥50个“千名干部下基层”乡村振兴服务队作用,做好第四轮第一书记选派工作。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

    34.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各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省里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谱写新时代山东农村改革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