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省规划实施呈现五大特点

25.04.2016  12:29


      近日, 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总结全省“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省规划实施情况。据悉,各地、各部门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省规划,精心打造普法品牌,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全省“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省规划实施呈现“五大特点”:
      一是注重完善体制机制,普法宣传由主管部门“独唱”变为全社会“合唱”。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各地普遍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单位涵盖立法、司法和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各级普法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能,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主管部门宏观指导、部门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全覆盖。
      二是注重围绕中心大局,普法宣传实效性不断增强。 始终把普法宣传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大局中来谋划,坚持中心工作延伸到哪里,改革举措触及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的确立,突出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围绕推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举办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500多项。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环境治理、城市拆迁、社会救助、劳动保障等群众常用法律法规20多部。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依法维权、治安管理等方面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5000多场次。5年来,全省重点宣传各类法律法规60余部,近8000万名普法对象参加了学习教育,公民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注重创新形式载体,形成“法律六进”的“山东路径”。 “法律进机关”走在全国前列。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涌现出临沂市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滨州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省工商局领导干部“四个一”学法用法等经验做法。“法律进乡村”形式更加丰富。加强农村普法平台建设,全省农村法治夜校达到7万所,县域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乡镇“四个一”普法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民工法律培训基地和普法学校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实施“新型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千场宣讲”工程,开展“送法进乡村春风行动”,打造“法律垄上行”宣传品牌,有效提升了“法律进乡村”的针对性、实效性。“法律进学校”覆盖面不断扩大。制定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组织漫画作品设计、优秀法治课件评选活动。全省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达3689个,98.5%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滨州市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法律进社区”富有山东特色。教育引导社区居民依法参与社区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涌现出青岛市社区党员律师茶座、烟台市“五老”宣讲团、滨州市“法律顾问全覆盖”等经验。“法律进企业、进单位”取得明显成效。健全企业学法考法制度,深化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完善政务服务窗口、公共服务机构法治宣传制度,全省97%以上大中型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2013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寿光市召开现场会,推广了山东省深化“法律进单位”工作经验。 
      四是注重拓展平台阵地,法治文化建设创出齐鲁品牌。 法治文化传播平台不断拓展。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普法微博群,全省开设法治栏目979个,建立普法网站365个,涌现出《天下故事》《有话好好说》《网上问法》等一大批普法品牌栏目。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全过程。法治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出台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的意见,成立600余个普法讲师团,3090个法治文艺团体,近1.3万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举办法治讲座1万余场,法治文艺演出46350场次,受教育观众达230余万人次。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扩大。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全省累计建设法治文化公园239处,法治文化广场566处,法治文化长廊5347条,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品牌不断涌现。烟台市“法德共进”经验被《法制日报•内参》推广;日照市开设苏鲁豫省际和谐边界微博普法联盟,实现了法治宣传“无盲区”;省黄河河务局“法治润黄河”品牌成为部门法治文化名片。
      五是注重加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再上新台阶。 颁布实施《法治山东建设纲要》,起草完成《法治山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为法治山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深化“法治县区”创建。以法治县(市、区)创建为重点,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荣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6个、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39个,居全国前列。抓好行业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窗口、文明执法示范岗等法治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法治学校、诚信守法单位、妇女儿童维权岗等法治创建品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广泛开展综治主题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法院系统打造“三位一体”便民诉讼体系,检察系统深入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公安系统推行“五位一体”规范执法模式,监狱系统连续12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社区矫正再犯罪率低于0.1%,5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万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近29亿元。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争取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省已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7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144个,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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