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社会救助资金实现“六合一”

14.10.2015  09:13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在去年将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两项救助资金合并为城乡低保资金基础上,今年又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低收入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等6项社会救助资金,统一合并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费”。今年以来,省财政统筹安排以上6项社会救助资金52.8亿元,已全部按整合后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费”下达到市县。

自2014年起,我省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统筹力度,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积极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合并。省财政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梳理各地自行设立的救助专项资金,加大名目众多、碎片化严重的救助资金整合力度。优化合并功能相同或相似救助资金,防止重复投入;整合零星救助资金,减少分散投入;压减叠加救助资金,避免过度投入;取消“小、散、乱”、效用不明显救助资金,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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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农村社会救助资金实现“六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