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三五” 只争朝夕构建现代林业

15.01.2016  14:12

构建“四个林业”、推进“五个转变”,这是山东林业“十三五”向现代林业进军的主要举措。

 

“十三五”时期,山东林业将以建设现代林业为总任务,以保护优先、自然恢复、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为动力,全面推进林业转型升级,实现森林资源稳定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效益不断增加、社会效益显著提升,为筑牢全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具体任务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在353万公顷以上,林木绿化率稳定在25%以上,力争达到27%。森林蓄积量达到1.42亿立方米,自然湿地保护率在70%以上。

 

构建“四个林业”  促进发展升级

 

构建一: 现代生态林业。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筑牢全省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在鲁中南山岭地区实施退耕还果还林工程,大力发展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匹配度。二是在黄河以北地区实施鲁冀边界防护林带建设工程和京津冀生态协同圈森林和自然生态保护恢复工程,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筑牢京津冀生态屏障。三是在沿海地区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合理开展沿海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建设,构建防灾减灾功能与景观效果相结合的沿海生态安全屏障。四是在城市、农村驻地实施森林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城镇和乡村。五是在湿地重点保护区域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建立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和湿地公园,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六是实施森林抚育工程。树立森林分类经营理念,按照不同培育目的,采取有针对性的抚育措施,提高森林和林地质量。

 

构建二: 现代富民林业。一是加快发展木材加工、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林业与观光旅游、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等林业主导产业,支持木本油料、生物质能源、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拓展林业产业集聚平台,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现代林业园区,推进林业产业集群化、基地化、园区化发展。三是加强林产品市场培育,继续办好中国(菏泽)林产品交易会等国家级和省级展会,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产品市场,加快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拓展销售市场。四是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积极推行林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完善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森林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构建三: 现代人文林业。一是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打造一批森林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良好、生态产业发达、文化特色鲜明、生态制度先进的森林生态文明示范区。二是加强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建设一批森林生态文化博物馆、科技馆、标本馆、植物园等科普教育基地。加强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自觉。三是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好林木种质资源库,保护好古树名木,留住青山,系住乡愁。

 

构建四: 现代智慧林业。坚持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创新为动力,实施“互联网+”行动,应用物联网技术,加快建设智慧林业,尽快实现资源开放共享。在完成全省林地“一张图”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五大智慧林业平台,即:以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为基础的动态监测平台,以中国(菏泽)林产品交易会、中国北方(昌邑)绿化苗木博览会为基础的林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为基础的林业金融服务平台,以省、市、县互联互通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平台和以森林资源安全监控预警为主的应急管理平台。

 

推进“五个转变”  唱响发展主旋律

 

转变一: 推进森林资源培育方式转变。一是创新造林机制,充分发挥山东省绿化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部门造林向社会造林转变。二是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大力开展城市林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退耕还果还林工程、湿地生态修复与治理等工作。三是实施科学造林,丰富造林树种,合理确定造林密度,改变树种单一、密度过大的现状。四是创新营造林模式,开展组团式造林,推广林苗一体化造林方法,大力营造生态经济林、生态景观林。五是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大优良乡土树种保护力度,积极引进名特优新林木品种,有效保护全省生物多样性和确保生态安全。

 

转变二: 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式转变。一是科学划定森林、林地、湿地和物种生态红线,坚持用途管制、分级保护、保障重点、节约集约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和自然岸线格局。二是建立健全林地和湿地生态修复、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资源赎买等制度,提高占用征收林地湿地成本,实行最严格的林地湿地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三是建立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责任追究制度,编制林地、湿地生态资源资产负债表,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形成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四是探索开展行政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做好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有效衔接,实施打击惩处毁林违法犯罪行动计划。创新管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让社会组织承担起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任务。五是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对生态公型林场,依据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区域分布等核定人员编制及相关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六是探索开展商品林采伐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自主采伐、自主经营、政府适度监管的运行机制。

 

转变三: 推进林业经营方式转变。一是引导林农采取股份合作、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依法推进林地、林权、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培养新型职业林农,探索推广以林地资源入股带动资本投入的股份制合作模式、以林地林木资源入股的合作经营模式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目的的家庭林场模式。三是培育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纳入支持示范名录,让各类补贴资金优先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四是重点支持一批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等龙头主体,引导龙头企业联合兼并和重组,推动林业企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五是积极支持和鼓励大学毕业生从事林业创业,创新林业发展理念、经营模式和管理方法。

 

转变四: 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转变。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增加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保护经费投入,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尽快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二是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把营造林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全省PPP项目储备库,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三是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银林合作等方式,为广大林农群众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组建农民互助担保组织,鼓励和推动民间各类担保机构开展林业贷款担保业务。四是加快扩大森林保险范围和品种,推进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积极争取增加政府补贴的保险范围、比例和费率,保障林业生产经营者收益持续稳定增长。五是研究碳汇林业市场机制,培育森林生态服务交易市场,鼓励开展碳汇造林活动,发动企业、社会和个人参与碳汇造林项目。

 

转变五: 推进林业科技创新方式转变。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生态定位站、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建设,争取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现代栽培模式、林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一批成果。二是建立完善现代林业标准体系。制定一批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将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并加以推广,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三是创新科技服务载体。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科技服务体系,组建林业科技服务之家,为林农和企业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