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叫停廉价供地 靠土地优惠招商今后不灵了

10.01.2015  15:50

  近日,省政府印发通知,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山东明确,除国务院统一规定外,各级、各部门不得对企业制定财政优惠政策。而且,严禁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

  另据了解,山东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重点清查的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制定的涉及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影响公平竞争;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是否合法合规;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在国家规定权限内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是否自行扩大适用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