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蓝繁"平均214天

22.01.2016  11:29

 

1月2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省公安厅副厅长、纪委书记任建军发布2015年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环保执法情况以及临沂市被环保部约谈后的工作进展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7mg/L和0.91mg/L,比去年同期改善了2.4%和5.8%,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省COD和氨氮浓度分别改善19.8%和56.3%,顺利完成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中确定的“‘十二五’末水环境质量改善20%以上”的目标。四大流域中,淮河流域COD和氨氮改善明显,特别是氨氮浓度均值已达到地表水Ⅱ类;半岛流域氨氮出现较大幅度改善。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由于上半年曾出现较严重的污染反弹,导致全年水质出现小幅反弹,但幅度均在5%以内。   

全省17市中,日照、菏泽、枣庄、济宁、济南、泰安、德州、莱芜、临沂、青岛、淄博等11市COD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潍坊市,为21.7%;日照、莱芜、菏泽、临沂、烟台、泰安、淄博、济宁、枣庄、东营、青岛等11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德州市,为19.4%。   

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截至2015年12月底,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100个省控断面中,仅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1个断面水质尚未全面达标(COD达标、氨氮超标0.95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山东“蓝繁”天数同比增加了15.1天   

2015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6μg/m3,同比改善7.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1μg/m3,同比改善7.7%;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5μg/m3,同比改善23.7%;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1μg/m3,同比改善10.9%;“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14.7天,同比增加了15.1天;重污染天数为29.9天,同比减少了4.8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46,同比改善7.9%。   

2015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3261万元   

2015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3261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1971万元,合计发放11290万元。全年临沂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1471万元;德州市和聊城市获得的资金最少,为310万元。   

山东优化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山东“外电入鲁”、特高压输电工程等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15年底,山东省新能源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为10.3%;全省天然气利用量达100亿立方米,可替代煤炭消耗1863万吨。   

2015年以来,共关停小火电机组86万千瓦;淘汰燃煤小锅炉6161台,共计8724.9蒸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炼铁产能119.4万吨、炼钢产能465万吨、焦炭产能40万吨。   

利用两年时间,分类分批对7019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项目2738个,约占项目总数的39%。   

截至目前,山东省列入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各类重点治污项目已全部完成,全省完成脱硫再提高、脱硝改造和除尘再提高的火电机组分别达到2105、5488、3733万千瓦,占总装机的30%、79%、54%。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淘汰黄标车116.5万辆,完成率为100%;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99101辆,完成率为100%。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成品油质量检查和加油站清理整顿,有效保障了车用油品质量。   

整治扬尘污染 绿化裸露土地   

截至12月底,全省城市和县城规模以上工地,绝大多数工地落实了工地围挡、裸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和清扫保洁等扬尘治理措施,96.5%的规模以上工地安装了监控设备;渣土运输车密闭化达标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分别达到97.4%、73.8%;有机扫车2160台,道路冲洗洒水车1294台,主次干道机扫率83.9%,洒水率86.5%;2015年新绿化裸露土地3908万平方米,累计绿化1亿1千万平方米。   

2015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对6936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64起。   

2015年,全省共检查企业98357家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6936件,罚款33577.14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6件,罚款6780.4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97件;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案件234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0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6件。   

全省共清理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701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738个。其中,淘汰类项目共1312个,已完成整改1217个;规范类项目共3665个,已完善手续713个;完善类项目2042个,已完善手续808个。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临沂市被环保部约谈后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2月,环保部约谈了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铁腕手段,雷霆之势,全面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对华东督查中心检查13家企业停产治理的基础上,对全市57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412家企业实施限产限期治理。成立了企业整治帮扶小组和9个行业督导服务组,帮助重点企业加快整改;成立了金融领导小组,防止企业出现信贷危机;对钢铁、焦化、化工、建材、热电5个重点行业实施“退城进园”,启动实施“二次创业”。2015,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62起,同比增长76%;处罚金额7060.98万元,同比增长132%。环保、公安联合查处环境犯罪、治安案件147起,刑事、行政拘留112人。   

2015年,临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全省排名第七位,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7.4%、17.1%、40.0%、17.2%,分别居全省第1、1、1、3位。获省生态补偿金1471万元,居全省第1位。在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中,取得淮河流域、全国9大流域25个省(区、市)“双第一”的成绩。云蒙湖水质良好湖泊试点工作在财政部、环保部组织的2014年度实施情况绩效评价中,获全国65个试点湖泊第1名的成绩。   

铁腕治污的措施换来了生态环境的改善,也带动了人气、聚集了商气、提升了财气。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500万人次,同比增长6.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9亿元,同比增长13.1%,增幅高于全省3.1个百分点、居第1位;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3.4%,高于全省7.4个百分点、居第2位;工业能耗大幅降低,工业用电量下降6.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2269.5万吨,同比下降22.9%;临沂商城实现市场交易额3200亿元,同比增长19%;全市完成出口额60亿美元,同比增长6%,经济发展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基本态势。   

临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实践证明,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抓环保与抓经济并不矛盾,企业治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正确预判和妥善解决,治理多年形成的历史污染问题,经过艰苦努力完全可以在短期内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