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

17.08.2015  18:40

  【导语】山东13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正文】《意见》指出,各地政府可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住房,鼓励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
  【正文】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的工业、商务地产改造为“创客空间”,其中对有前景的创业团队可将房价、房租折算为股权投资。允许创意、 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正文】结合改善农村教师和医护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各地可采购商品房,为其就近提供周转宿舍;鼓励该群体在县城团购商品房。
  【正文】《意见》还明确提出,原则上政府不再直接投资集中建设公租房,鼓励各地、各企业收购符合条件的中小套型库存商品房或改造后的较大套型库存商品房。对于商品房库存较多、去化周期较长的市、县,要减少或暂停房地产用地供应。
  【正文】同时鼓励有房居民或企事业单位将闲置自有房产评估作价购买基金,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