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济南日报 2017-07-27 04版)

29.07.2017  01:02

  山东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

  到2020年底“个转企”达10万家

  济南日报 2017年7月27日 04版

  7月26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发布我省小微企业“双升战略”方案有关情况。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已于20日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24日全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上印发。该方案针对“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释放出大量利好。

  ◤政策利好◥ 转型一年内行政负担不增加

  《实施方案》共计8个部分31条,其中27条为具体措施。“双升战略”的实施方向是,建立小微企业分类培育库,重点培育“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具体来看,为尽快扭转我省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比重居高不下的局面,加快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的步伐,山东提出支持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支持个体工商户成为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的股东,转型后财产、知识产权、不动产过户按规定给予优惠。

  山东提出,转型后的小微企业与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相比,一年内各种行政负担不增加;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直接融资的小微企业,按规定分别给予补助;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保12个月的创业者,可领取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金融利好◥ 开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

  为支持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山东启动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开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实施优惠的贷款定价。通过开展“银税互动”,将小微企业纳税等信息作为金融机构征信的重要依据,降低信贷风险,扩大小微企业融资规模。

  同时,山东积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放大保险增信对扩大信贷投放的促进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可以分次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的不超过1000万元单户贷款额度。财政部门按小微企业“政银保”贷款本金固定费率基数的3%计算保费给予50%的补贴,同时按照相关政策确定的比例承担超赔风险和贷款本金损失的补偿。

  ◤税收优惠◥ 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我省提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18年年底;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服务◥ 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方案提出,建立完善小微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

  在确保人身财政安全、无污染、不扰民的前提下,放宽小微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无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小微企业允许“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小微企业经营场所。支持小微企业进入众创空间经营,允许其经营场所“席位注册”。试行小微企业住所申报制度。

  除此以外,为鼓励科技创新,我省还出台优惠措施: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的小微企业,可享受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后补助。

  ◤目标任务◥ 新增4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

  山东小微企业“双升战略”是基于我省民间投资下滑、民营经济动力不足等问题研究制定的,本次方案规划到2020年底,共4年时间。

  方案提出,要引导支持10万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小微企业占比不少于30%;

  “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升“规上”5000家;“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服务

  业小微企业升“限上”1万

  家;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000家。

  从产业发展指标来看,新增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20万家;新增广告业小微企业2万家;新增高端制造业小微企业1万家;新增绿色环保业小微企业4000家;培育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3000家,总量达1万家以上。推动2000家小微企业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实现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400家,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超过100亿元。(记者 张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