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有市场主体突破700万户 居全国第二位

24.02.2017  00:42
  23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至2016年底,山东实有市场主体达到710.0万户,继续位居全国第二位。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山东市场主体总量连续实现新突破,2016年突破700万户,与2013年改革前相比增加了297.4万户,增长72.1%。然而,从市场主体发展质量上看,山东与广东、江苏、浙江差距改善进展较慢,有的指标差距扩大。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介绍,从企业发展情况来看,2016年,山东新登记各类企业51.3万户,同比增长26.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2.3个百分点,注册资本(金)2.6万亿元,同比增长75.6%;新登记企业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35.8%,创历史最高水平,比上年同期提高9.5个百分点。全省日均登记企业1425户,同比增加301户,比2013年增加1028户,增长2.6倍。

  到2016年底,山东实有各类企业190.8万户,仍居全国第三位,同比增长27.4%,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6.9%,提高2.6个百分点;实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1.6万亿元,同比增长40.0%。

  此外,山东实有公司制企业154.8万户,同比增长26.7%,占企业总量的81.1%。以小微企业为主的私营企业是发展主力军,到年底实有174.9万户,同比增长30.2%,占企业总量的91.7%,提高2.0个百分点。

  田治颖说,2016年,山东市场主体继续保持全国第二位。但从市场主体发展质量上看,山东与广东、江苏、浙江差距改善进展较慢,有的指标差距扩大。

  从万人创业率看,创业空间差距较大。将市场主体或企业总量与人口数量相比较计算万人创业率,2016年山东平均每万人创办市场主体721户,而浙江为950户,比山东多229户;江苏875户,比山东多154户;广东826户,多出105户。同期相比,山东与三省差距扩大了10户、30户和13户。山东每万人创办企业194户,广东、江苏、浙江分别为324户、313户和302户,分别比山东多130户、119户和108户,山东与广东、江苏差距扩大22户和15户,仅相当于广东、江苏、浙江的59.9%、61.9%和64.2%。如果按江苏的创业率计算,山东市场主体和企业数量仍有152万户、117万户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