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现跨省医保结算 异地就医能用本地医保(流程)

24.02.2017  09:41

    2月20日,山东省省直参保职工李先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现住院费用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这是山东首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有效解决省外异地住院垫付费用再报销等问题。

    李先生是山东省中铁十四局的参保职工。2月2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李先生实现住院费用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总费用19313.93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2708.29元,个人支付了6605.64元。这也是目前为止通过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国家平台正式结算的第5个案例。

    自2016年国家启动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工作以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作为、提前部署、倒排工期,在充分利用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系统功能改造和上线测试工作。

    2016年12月山东省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份,并与人社部社保中心签订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责任书。

    2017年1月山东省正式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首批开通省本级统筹区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五家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山东省17市也已经完成系统改造工作,正在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联调测试。

    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扩大应用范围,逐步实现省内所有统筹区域对接,推进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住院费用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工作,为山东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提供更多便利。(记者 姜洋 孙娟)

     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