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刘建军、高益民进行考察公示(简历)

11.08.2015  02:54

干部考察预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刘建军同志为区市委书记人选考察对象,高益民同志为交流担任地级市法院院长人选考察对象。为进一步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现予以公告。

  刘建军,男,汉族,现任青岛市市北区委副书记、区长,1968年9月生,籍贯山东高密,出生地山东青岛,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2008年3月任正局级,2015年1月任现职。

  高益民,男,汉族,现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巡视员,1965年5月生,籍贯山东邹平,出生地山东淄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2008年5月任正局级,2012年12月任现职。

  如对考察对象有不同意见,认为该同志德、廉方面有不良反映,或发现该同志有跑官要官、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以及有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向干部考察组反映,也可以通过省委组织部“0531–12380”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网址:http://www.sd12380.gov.cn)、举报短信(13335112380)进行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山东省委组织部举报和信访工作办公室(250001)

  联系电话:18854186322

  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