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少审法官询问未成年人:不开警车不穿制服

29.05.2015  16:59

  人民网济南5月29日电 (高彪)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少年法庭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目前,全省法院共有少审法官410名,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118个,2012年-2014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6169人。

  发布会上,山东高院副院长傅国庆介绍说,目前,山东法院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118个,少年法庭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实现。即使还没有设立独立建制机构的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也指定专门法官负责。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比例已占到独立建制少年法庭的40.5%。另外,在全省410名少审法官中,女法官有218名,而且每个少年法庭至少有一名女法官。

  近年来,山东未成年罪犯人数在全部刑事罪犯人数中的比例趋于下降。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6 169人,其中非监禁刑平均适用率为55.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成年人的重新犯罪率为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各地法院的少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从诉讼细节出发,悉心关爱,用心守护,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傅国庆介绍,有的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选择在周六、周日开庭,尽量不占用未成年人的在校时间;庭审时,改变传统的圆桌审判模式,让未成年人坐在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中间,尽量缓解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

  诉讼活动中,询问未成年人时,特别是性侵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少审法官不开警车、不穿制服,尽量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和“伤害”;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少审法官还及时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和矫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