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就业工作受国务院通报表扬 补助资金安排将获倾斜

03.05.2017  11:11
  记者今天从人社部官方网站了解到,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决定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山东因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任务完成较好受到通报表扬,今年还将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安排上获得倾斜和支持。

  据悉,前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有关要求,财政部、人社部对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实施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出台了激励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政策依据、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激励方式和工作程序等内容。两部还建立了涵盖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群体就业情况、促进就业资金保障情况、创业工作成效、就业服务成效等方面的评价体系。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排名,推荐天津、江苏、安徽、山东、湖北等五省市为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并在履行公示程序后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6年,我省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推进城乡各类群体就业,就业形势持续保持基本稳定。全省全年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0.98万人,全年实现创业47.6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6%。去年我省就业工作走出多个“全国率先”:在全国率先建立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在全国率先将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70%;在全国首创“就业扶贫车间”、短平快培训、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等措施,促进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创业脱贫等。

  记者 张春晓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