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已启动不动产登记立法工作 济青将先行

23.12.2014  09:38

  大众网济南12月22日讯(记者 李兆辉)22日,《全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并定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山东已启动立法工作,将尽早出台《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目前山东已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建立了由10个省级部门组成的联系会议制度。

  所谓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证、信息平台“四统一”。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不动产登记2014年年底前需开始实践操作,这就意味着济南、青岛需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路上“打头阵”。

  至于山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进行到什么程度了,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山东将在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为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基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介绍,省国土资源厅已在全国率先组建了不动产登记管理处。目前,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率分别达99.32%、95.42%和96.41%,进度居全国前列。

  刘俭朴介绍,目前山东已经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建立了由10个部门为成员的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省17市建立了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动态联系制度;部分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陆续启动。同时还启动立法工作,搭建制度框架。尽早出台《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逐步形成以《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相关法规、规章、规范配套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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