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延期收费高速公路继续收费 新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02.01.201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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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济南12月31日讯(记者满倩)12月31日下午17:36,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有关收费政策的批复》。

  批复为,为促进山东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山东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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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速延期收费:不存在“暴利”现象通行费非纯利润

  12月3日,山东省政府召开高速公路收费说明会,针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情况进行了说明。目前,省政府有关决策尚在研究中。

  针对山东省高速公路的盈亏状况,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2015年底前达到收费期限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中,能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只有2个,其他13个项目均不能按期偿还完贷款。

  据介绍,高速公路的真实情况与公众认知反差较大,主要是混淆了通行费收入与“净利率”的概念,误认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就是纯利润,不清楚通行费收入中80%以上需要偿还贷款本息和纳税,还要承担日常养护管理和周期性的大中修。实际上,不同高速公路路段车流量差异较大,相应地收费效益也有很大差别。效益好的路段主要集中在干线公路,如京沪、京台高速等,且多为经营性高速公路,绝大部分政府还贷公路收费能力比较差。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山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均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管理,一线收费员工月平均收入均在2000元左右,不存在有人质疑的“暴利”现象。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山东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994公里,其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3153公里,经营性高速公路1841公里。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多年来,山东省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一直实行“统贷统还”模式。全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含青岛)累计建设投资1079.25亿元,累计银行贷款807.25亿元;累计收取车辆通行费714.18亿元,累计大中修养护、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税费等支出256.56亿元,累计归还银行贷款本金218.12亿元,累计支付银行贷款利息248.35亿元;目前滚动累计银行贷款余额589.13亿元。

  2013年度,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103.92亿元,总支出242.71亿元。具体支出为:大中修养护工程等支出11.48亿元,信息工程支出2.51亿元,小修保养3.96亿元,运营管理经费7.61亿元,税费支出3.13亿元,银行贷款本利214.01亿元,当年收支相抵为—138.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