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化水资源管理

28.05.2015  12:26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了解到,2015年度,全省计划用水总量控制在250.6亿立方米以内,力争率先创建全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省。

  今年,山东将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使生产力空间布局、经济结构、发展方式以及生活方式与水资源禀赋条件、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

  相关资料显示,山东水资源总量只有303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仅322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5,一般年份缺水约40亿立方米,缺水已成为山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制约。

  2014年,山东全省降水量仅为512毫米,总体较常年偏少近4成,是山东省近十年来降水量最低的年份。为避免南四湖湖区生态遭受毁灭性破坏,山东紧急实施南四湖生态应急调水工作,调引长江水8069万立方米、黄河水6604万立方米,使湖面扩大了约70平方公里。

  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节约用水是破解山东缺水之困的根本出路,也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

  2010年9月14日,山东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以此为标志,山东省基本构建起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

  山东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3号文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要求全省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保障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把全省和各市、县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年际间可通过降水补充的范围内,并将新增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环评立项的必要条件。依据《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和相关水量分配方案,统一核定全省及各市、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并将其作为区域取水限批的“三条红线”,以此形成“倒逼机制”,引导各级树立“因水制宜、量水而行”的发展理念,自觉转变用水方式和发展方式,促进当地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与水资源禀赋条件、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山东省强调,要节水优先,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能,加快建立节约高效的用水保障体系。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确保“三条红线”不被突破;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规划、开发区规划等水资源论证试点,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探索编制水资源资产负债表,力争率先创建全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