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按日计罚”新规实施半年成效明显

24.06.2015  03:05

  今年1月1日起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山东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当地难点、热点案件进行集中清查,依法分别采取按日计罚等新的处罚措施,在全省集中查办了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省共实施按日计罚案23件,罚款总额达2273万元。 

  例如,临沂市环保局发现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向其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并处10万元罚款;经10日后复查,发现该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仍超标,对其依法实施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共计100万元。济南市环保局发现济南裕兴化工有限公司外排氮氧化物超标,向其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并处8万元罚款;经6日后复查,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控系统外排氮氧化物日均值仍连续超标,对其依法实施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共计48万元。济南市环保局发现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外排烟尘浓度超标,向其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并处10万元罚款;经15日后复查,发现该公司烟尘浓度仍超标,对其依法实施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共计150万元。 

  对这些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山东各级环保部门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营造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切实起到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