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多项指标 山东擘画国土资源节约发展蓝图

15.03.2018  15:58
  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日前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根据《意见》,山东将按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的总体目标要求,大力实施“三控三提”战略,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农村居民点等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和矿山企业数量,提高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占比和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水平,力争通过5年努力,构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和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的新格局。

  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引导人口、产业有序集聚,形成城市带动农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到2020年,国土空间布局日益优化,城镇村用地结构和布局达到规划目标,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18.45%,城镇工矿空间规模控制在100万公顷以内;到2022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6平方米以内。

  积极探索开展土地资源集中、复合、立体利用,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的高效、综合、循环利用。到2020年,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2%以上,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达标率由目前的85%提升至98%以上,大中型石材矿山比例由目前的40%提升至80%以上;到2022年,力争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0万亩以上,减少农村居民点等集体建设用地规模100万亩以上,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由目前的14.3万元/亩提升至25万元/亩以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省级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模范县(市)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全面推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1288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9584万亩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5982万亩。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依规有序退出。

  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快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省大、中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22年,全省大、中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均达到95%以上,“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90%以上。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土地、矿产资源有效配置。坚持法治引领,不断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政策制度。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卫星影像、基础地理信息等科技手段,提升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水平。新锐大众 记者 杜文景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