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采购累计节约865.89亿 将试点"采购官"制度

24.09.2014  18:07

9月24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

   中国山东网9月24日讯 (记者 张敏敏)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发布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近期的工作成效,以及今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山东采取多项创新措施,实现全省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65.89亿元。山东将开展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试点,强化采购单位提供明确需求的责任。

  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自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山东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额5728.3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其中,2013年达到1248.91亿元,是2002年的23倍,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三位。十多年来,山东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65.89亿元,相当于2004年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

  据统计,今年1-8月份,山东省本级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6.51亿元,同比增长21.6%,节约资金5.71亿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3.08亿元。

  十多年来,山东政府采购范围快速扩大,民生类政府采购项目日益增多,如中小学免费教材、农家书屋、良种补贴等,成为政府采购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新着力点。

  除此之外,山东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积极创造条件。2011年以来,山东相继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截至今年8月底,山东中小微企业获得信用担保3.17亿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8.19亿元。

  下一步,山东将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实现采购目标由注重节资反腐向“物有所值”转变;加强需求研究,着力实现采购过程从注重公平竞争向完善市场规则转变。

  “我们将借鉴国外采购官体制,开展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试点,实行政府采购项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的办法,强化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前或采购活动中提供明确需求的责任。”陈祥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