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医改交出成绩单

29.07.2016  16:41

编者按:
      深入推进医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成果,2009年以来,我省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旨在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统筹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全省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显著提高,群众健康指标持续改善。

医改工作全省人民密切关注。“十三五”时期是“新医改”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2020年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标的关键五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今年山东将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建设等医改重点,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药价降下来,检查检验费用降下来,患者直接受益;医疗服务价格提上去,还医生以尊严……7月1日,全面铺开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为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历史上具有里程牌意义的重要节点。

自2009年新医改启动以来,我省不仅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全省覆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而且还在统筹城乡医保、大病救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领域,按时或超前完成医改任务。

7月25日,记者对省发改委医改办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城乡医保全国率先整合

自2009年正式实施新医改以来,我省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从建立,健全,到稳步扩大,再到能力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截至去年底,我省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均达到了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014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确定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原先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进行整合,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三保”经办机构合一后,城乡居民都可享受的大病保险工作随即展开,将原新农合参合农民享受20类重大疾病保险待遇政策推广到所有参保居民,并实现了由按病种向按额度报销的转变。截至去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至1.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补偿比例超过50%。截至2015年,全省累计对76.78万人次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达17.76亿元。

完善全民医保制度,防止百姓“因病致贫”。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创新大病救助模式,构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范围,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逐步构建各种医疗保险制度衔接互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提前半年基药全覆盖

降药价,保民生,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2010年3月15日,我省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一年,先后在115个县(市、区)陆续实施,总数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2.1%,超出国家60%的目标要求;2011年6月底,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同时,还将272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143个省统一规划外的村卫生室纳入制度实施范围;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比例分别达到77.9%和76.2%,提前半年完成国家要求的基本药物全覆盖工作目标,终结了基层医疗机构几十年“以药补医”的历史。

制度实施以来,基本药物销售价格明显下降,平均降幅在40%左右;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平均降幅分别达到27%和23%。

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工作,做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和省级统一支付”,走在了全国前列。我省作为第一个按照国家新机制要求规范采购基本药物的省份,不仅保证了基本药物的质量,还明显降低了采购价格,配送工作也进展顺利。新采购机制在山东的成功实践,为其它省份提供了模板,对全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全省88家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和621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全部入网,实现动态监控。2012年2月底前,所有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实现赋码。

村村都有卫生室

      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09—2011年,启动实施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对全省村卫生室进行了统一规划,累计建成符合规定标准的村卫生室共计27243所,总建筑面积达29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19.6亿元,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服务。

      启动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专项规划,首批支持6个基地项目建设。同时,在全省范围遴选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理论培训基地17个、临床基地56个、基层实践基地153个、公共卫生实习基地31个。

      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计划,累计在岗培训乡镇卫生院人员16.39万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2.25万人次、乡村医生27.02万人次。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让大医院专家传技术到基层。全省共有56家省(部)属和市级医疗机构帮扶323家县级医疗机构,296家县级医疗机构帮扶1480家乡镇卫生院,318家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帮扶95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56个乡镇卫生院帮扶12448个村卫生室,派出21536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年驻点坐诊。

      全省已基本建立起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层医疗服务条件、能力和水平明显改善。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变“重医疗、轻预防”为“防治并重”,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惠。从2009年起,省财政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逐步提高到45元。2009—2011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62亿多元,年均增长38.3%。

在项目设计上,注重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等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建立8055.11万电子健康档案,对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共3400多万重点人群进行了健康管理。第三方专业电话调查机构调查结果显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类重点项目满意度均在80%以上,4类项目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山东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明显提高。

啃下公立医院改革“硬骨头

2013年1月1日,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一批试点率先启动,全省30个县、75家县级公立医院作为试点,开启以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为主体的综合改革。随后,2014年10月1日,第二批试点启动。

截至去年,全省共96个县(市)、217家县级公立医院参与综合改革,实现所有县(市)全覆盖。

在全国率先启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啃下深化医改过程中的最后一块“硬骨头”。2015年年底,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确定“2016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启动综合改革,省属公立医院随所在市同步推进改革。

今年6月1日,省、部属及济南市、日照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7月1日,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时启动。

改革全面铺开近一个月,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仪器检查检验费用,部分医疗机构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等13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成果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