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机动车限行门槛或降低

16.07.2016  19:03
今年2月份,我省刚刚发布新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而近日,环保部发函要求山东等地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与京津冀地区统一,但响应措施基本仍按各地现行的预案执行。

  鲁网7月16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王新超)今年2月份,我省刚刚发布新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而近日,环保部发函要求山东等地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与京津冀地区统一,但响应措施基本仍按各地现行的预案执行。记者了解到,山东现行预案中预警分级标准比天津、北京略高,这意味着济南等山东五市将面临史上最严预警措施。

 

我省五市将与京津冀统一重污染天预警分级标准(资料片)记者赵天羿摄    

  京津冀已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但响应措施并不统一

  今年2月2日,环保部办公厅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函,为强化京津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实现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统一,从2月2日至3月31日,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按统一的预警分级标准试行,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应率先实施。其中,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发布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发布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发布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发布红色预警。

  在应急响应措施方面,“在统一预警分级标准试行期间,发布橙色、黄色、蓝色不同等级预警信息时,应当启动现行预案中所确定的Ⅱ、Ⅲ、Ⅳ级响应措施; 发布红色预警时,采取中小学学校停课的措施建议由各地酌情实施,其他响应措施仍按现行预案的I级响应措施执行。

  环保部要求山东等地与京津冀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近日,环保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此次涉及的区域扩大,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

  该函中说明,今年2月2日至3月31日,京津冀试行统一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期间,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城市预警行动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区域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要进一步扩大协同应对地域范围,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和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鹤壁市、安阳市、焦作市、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聊城市、德州市、滨州市等传输通道城市,按照这一标准组织开展预案修订。其他城市参照该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其中,京津冀各城市及传输通道城市要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发布工作。也就是说,山东省包括济南在内的5个城市要按照京津冀试行的统一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来修订预案。

  那么,试行的统一标准跟山东省刚修订的预案标准有哪些区别呢?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统一标准,在预警分级上,蓝、黄、橙、红四级预警的启动门槛方面,均比“山东版”要低。例如红色预警,山东的预案中启动门槛为“当预测未来1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也就是说,只有预测“气质爆表”时才会启动;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的标准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发布红色预警”,也就是说,不一定非得气质“爆表”时才启动红色预警,当预测持续一定天数的重度或者严重污染时,也会启动红色预警。

  山东省现行的应急门槛略高

  但是措施比天津等地严格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新修订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式通过了省政府审议。在新版预案中,适当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蓝色预警。

  相应的,山东各市的应急预案也都根据山东省的预案进行了修订。根据2013年11月18日开始施行的《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最低一级的黄色预警,也需要“当预测连续3天(含)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就导致这样一种情况:即便发生了重污染天气,只要不是连续3天就不会发布预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根据《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的要求,山东的预案还要再一次进行修订。

  不过,该函只要求预警分级标准的统一,并没有对响应措施做出统一的要求。记者了解到,跟京津冀城市的应急措施相比,山东算是比较严格的。举例来说,当山东的城市发布III级(黄色)预警时,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限值,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而根据天津市去年年末刚发布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达到Ⅱ级(橙色)预警时,“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