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县海洋渔业局原局长忏悔书:忘记自律悔终生

17.12.2014  13:43

  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来自心灵深处的忏悔”专栏,公布了一篇为某县海洋渔业局原局长的忏悔书。

  据了解,该官员1978年入党,在基层工作23年,从一名乡镇基层公务员干起,经过几十年努力,先后任副局长、局长。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从一名机关干部变成一名服刑人员,该官员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在忏悔书中,他写道:“这对于已近60岁的我来说,人生是失败的人生,灰暗的人生,我迷茫、我后悔、我惭愧。”

  山东纪委在评论中提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面对种种诱惑和困扰,领导干部要自觉经受住公正用权的考验,切实把权力当作一种重托和信任,当作一种责任和义务,正确认识权力,慎重对待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秉公用权为群众利益尽力,就会造福一方;以权谋私为个人利益打算,就会为害一片。

  以下为忏悔书全文:

  我叫XX,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从一名机关干部变成一名服刑人员,我的一生轨迹发生了重大的转变,这对于已近60岁的我来说,人生是失败的人生,灰暗的人生,我迷茫、我后悔、我惭愧。

  有人说,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回忆自己的一生,工作37年来,无时无刻不在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奋斗着。我向往命运的美好结局,但没有把握住自己命运的正确方向,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回顾自己的一生,感慨万千,痛心疾首,真是出局才知廉洁重,进“宫”方恨知法晚。

  我1975年参加工作,1978年入党,在基层工作23年,从一名乡镇基层公务员干起,经过几十年努力,干到了乡镇党委副书记,后来调至区渔业局,先后任副局长、局长。

  回顾过去的工作,特别是在基层工作期间,我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廉洁自律,深受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任渔业局局长以后,我同大多数干部一样,立志干一番事业,更想一辈子留得美名在人间,因此,上任初期,我从自身做起,勤奋工作,洁身自好,廉洁勤政,带领一班人使县里的海洋与渔业事业获得迅猛的发展,深得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广大渔民的赞扬。这时的我,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是一名好干部。工作上政绩突出,廉洁勤政,生活上严以律己作风严谨,领导也对我格外厚爱,多次给我立功,并多次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可谓名利双丰收。

  有人说,权力是一个好东西,但我认为,关键看你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一名好干部会利用它为民谋利,相反,有些人却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刚当上渔业局的一把手后,我深知自己手中的权力,但那时的我,一心一意想干点事业,跑项目、引资金,使县里的渔业走在全市、全省前头。

  但是,我也十分清醒地看到,社会上、单位里许多人都看上我手中的权力,找我要项目、要资金、要干部,并且想方设法给我送礼品礼金。实事求是地讲,这时的我除了收取个别熟人的礼品外其余的礼金一律拒之门外,因为我深知作为单位一把手,自己的行为要经得住考验,否则如何来要求别人呢?同时作为一名党员,我十分清楚党的廉政纪律和其严肃性,更不能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情,那样,后果将十分严重,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时间就是这么一天天过去,转眼之间,我已经过了50周岁。按照组织部门的规定,局长也干不了几年了。这时的我,特别想再往上提拔一下,借以证明自己的政治生涯。可几经努力,最终无果。说实话,我当时内心十分平静,认为自己干了一辈子工作,兢兢业业,顶风冒雨没有功劳也该有苦劳吧?再说自己任渔业局长以来,为县里的渔业发展做了太多的奉献,为什么不能提拔我呢?就这样我的心思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扭曲。总认为组织对不起自己,认为自己各方面严格要求,廉洁奉公,不求私利,这又为何呢。

  有人说,从来没有组织对不起个人,而只有个人对不起组织,组织历来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随意毁掉一个人的进步和前程,这是有原则性的。我们党员干部应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然而我当时却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反而陷入了思想的怪圈,久久不能自拔,再加上社会上有些人的劝说,我更感到愤愤不平。

  我就是在这样的思想下,慢慢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逢年过节对于朋友的送礼,认为是礼尚往来的小事情,再说,自己清白了这么多年,又有啥用处?更何况自己也没几年的干头了,等退休了,谁还会给你送礼?就这样,我渐渐地接受了单位职工和社会上部分人的礼金,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法律是无情的,谁违反了法律,谁就要对此付出沉重的代价。面对判决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往事如梦,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后悔终生。

  回顾过去,反思自己的人生历程,我之所以一步步走上了犯罪道路,根本原因是在于自己的思想没有经得住考验,忘记了党性原则,忘记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忘记了法律的尊严,使自己的思想逐渐走向了误区,没有正确对待自己的得与失,没有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由此而产生自私自利的贪欲心理,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因此,我在这里也想提醒那些,特别是和我当初一样即将离岗或退休的党政干部,要正确对待职务的升迁,正确对待组织的决定,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我的后果为警示,时刻自警、自醒、自勉,把握人生的每一个环节,廉洁自律,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岗位上,站好最后一班岗,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做一名好党员,好干部,对得起组织的培养和家人的重托,切记血的教训,切记法律的圣神和尊严!

  点评: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秉公用权为群众利益尽力,就会造福一方;以权谋私为个人利益打算,就会为害一片。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当成为领导干部个人或少数人牟取私利的工具。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否则,权力一旦姓“私”,就会成为套牢领导干部的“陷阱”,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之徒引诱拉拢收买下,权力就会用歪走偏,掌权者亦会随之一步步走向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进而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忏悔者在任局长初期,尚能绷紧正确用权这根弦,对来自“糖衣炮弹”的攻击尚能保持应有的警惕和抵制,洁身自好,勤恳工作,事业迅猛发展,其本人也得到各级领导肯定和群众赞扬。然而年届50岁之后,他自认为提拔无望,权力观和心理发生扭曲,错误地认为自己辛苦一辈子,既然不能得到提拔,不如趁在职手中有权,利用权力为自己退休后多积攒点资本,从而不顾党纪国法,用所掌握的权力谋个人之私、图一己之利,对所谓“朋友们”送来的“糖衣炮弹”,由“一律拒之门外”变成了“心安理得接受”,一步步迈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最终毁了自己,毁了事业,毁了家庭,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面对种种诱惑和困扰,领导干部要自觉经受住公正用权的考验,切实把权力当作一种重托和信任,当作一种责任和义务,正确认识权力,慎重对待权力,秉公行使权力,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用好手中权力为事业谋发展、为人民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