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北特高压环网工程”获得国家核准

05.11.2017  11:27

  10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特高压交流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1906号),核准建设山东~河北特高压环网工程。该工程是继锡盟~济南、榆横~潍坊交流,上海庙~临沂、扎鲁特~青州直流之后又一项获得核准的特高压“外电入鲁”重点工程,这也标志着特高压“外电入鲁”重大战略再次取得新突破。

  山东~河北特高压环网工程原简称“山东扩大环网工程”,国家电网公司综合考虑工程定位,更名为“山东~河北特高压环网工程”。该工程在山东境内共涉及菏泽、济宁、枣庄、临沂、日照、潍坊、济南、聊城共8个地市,山东境内新建枣庄、菏泽2座1000千伏变电站,扩建济南、潍坊2座1000千伏变电站,新增1000千伏变电容量1500万千伏安;新建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1000千伏双回线路,山东境内线路长度2×583千米。

  工程自2015年启动前期工作以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统筹策划、协调攻坚,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率先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核准支持性文件办理工作,再次创造了特高压前期工作的“山东速度”。齐鲁晚报见习记者 王瑞超 通讯员 郭轶敏 高立联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