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 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同时发布

25.05.2016  15:12

  近日,山东发布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人员分别为1710元、1550元、1390元;而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这也意味着,山东的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

  早在20多年前,山东便开始公布月最低工资标准,1994年时山东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仅有一档。从2008年起,山东的月最低工资才改为现在分三档的模式。在2015年,山东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分别为16元、14.5元、13元。另外,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同时发布,其中,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和增长下线分别为13%和3%,基准线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