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2号)

04.12.2015  19:30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5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