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23.02.2016  12:27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鲁政发〔2016〕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省政府决定:

  授予李术才教授、陈子江教授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

  授予“与重大疾病相关的细胞内活性分子的荧光传感分析”等2项成果山东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授予“植物应答温度和高盐胁迫基因的挖掘和调控机制研究”等11项成果山东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授予“多种水产动物多性状复合育种技术”等4项成果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授予“中小型节能制冷装备和高湿无霜冷库研制与应用”等7项成果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授予“新型抗感染性疾病中兽药创制关键技术”等2项成果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授予“高产广适优质高白小麦新品种烟农5158的选育与推广应用”等19项成果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授予“刺参生态苗种培育与健康养殖技术建立与应用”等56项成果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授予“高速PON光模块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等37项成果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授予王敦友等3名外籍专家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勇攀高峰,再创新业绩。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获奖科技人员学习,科学务实,积极作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4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14日印发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