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阅卷、调查取证不再难

10.07.2015  16:09

    舜网讯 7月9日上午,山东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发布解读《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情况。《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执业环境,支持广大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据悉,该《规定》将于8月1日起全面施行。

  据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冯军介绍,截至上半年,山东省共有律师18878名、律师事务所1598家,去年全省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6万余件,主要业务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律师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律师工作都做出了重要决策部署,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规定》针对律师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工作保障等方面存在的权利被限制或侵害的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将法律赋予律师的职业权利落实到了实处。省法院研究室主任黄明春表示,“《规定》还对律师阅卷、调查取证等作了明确规定,必将有力缓解律师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冯军介绍,《规定》共五章,40条,其中关于律师执业权利主要内容和程序要,主要体现在《规定》第一章中。律师从事执业活动依法享有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申请回避、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对诉讼、仲裁等案件流程知情,在执业活动中人身不受侵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办案机关应当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其他单位和组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律师执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律师持出庭通知书、律师执业证书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只进行证件查验、登记,除特殊情况外,不对律师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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