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山东省全面完成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02.11.2019  17:18

  记者从1日山东省医保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年底前山东将全面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市在市域范围内实现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管理“六统一”。

  据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项目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凡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一并纳入市级统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项目主要包括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额医疗补助金、大病保险资金由省本级管理。

  据山东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黄晓军介绍,各市要在市域内统一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医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待遇支付标准。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等三大目录,统一全市门诊慢性病种类、认定标准和待遇支付标准,并对住院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

  对于住院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神芳民专门作出了解释。“假设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是4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患者第一次去一级医院就医需要花费400元以上可以报销,这位患者再去三级医院住院就医花费400元(连续计算达到800元)以上,就能达到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

  在基金共济方面,实行市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统一的预决算、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统一基金征缴和拨付流程。对各县(市、区)历年结余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各市统一制定管理办法。同时健全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基金核算及内部监控,保证基金安全运行。构建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对基金运行、基金结余等情况分析研判,强化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在经办服务方面,按照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最”目标要求,以全省办事指南的规定内容和服务标准作为经办服务工作的最底线,进一步制定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合理调整经办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窗口优化整合,大力推行分类综合柜员制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推动服务网点合理布局,探索在街道、社区等基层设立医保工作站。把网上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有机结合,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异地办。积极推行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方式,大力推行预约服务、应急服务等便民措施,不断提升经办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山东还将持续推进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门诊慢性病种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探索推进“互联网+”改革,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工作,推进远程诊疗等项目与医保支付衔接。全面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资。

        编辑:孙岩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