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派驻省国地税“联络办”正式成立

16.06.2016  11:45

  “联络机制办公室”在现场揭牌(新华网江昆摄)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在会上发言(新华网江昆摄)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发言(新华网江昆摄)

  揭牌仪式现场(新华网江昆摄)

  15日下午,“山东省公安厅派驻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举行。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出席仪式并共同为“联络机制办公室”揭牌。

  据介绍,此举是山东省公安、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运行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联络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联络办”)成立后,主要承担联络沟通、组织协调、分析研究、情报研判和督导指挥等职能任务,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涉税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深入推动警税协作,提升打击防范涉税违法犯罪效能。下一步,各市将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省公安厅派驻省国地税局的做法,积极推动在市级建立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

  近年来,全省公安、税务部门通力协作,提升站位,不断创新警税协作方式,丰富协作内容,拓展协作的深度和广度,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成效显著,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多次给予表扬肯定。2015年,在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山东全省税务部门共查处税收违法案件196起,涉案金额132.17亿元,挽回税款损失23.54亿元。

  据了解,联络办下一步将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聚焦主业,全力打击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案件。统筹指导各地公安、税务机关,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大虚开案件,稳、准、狠地打击出口骗税,坚决遏制虚开、骗税猖獗势头;聚焦打击偷逃税行为,积极开展成品油等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发展。二是服务改革,全力保障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针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开展非法发票“买方市场”、“卖方市场”整治行动,切实做好税收流失风险防范工作,全力保障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三是发挥优势,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合力。充分整合发挥部门各自优势,凝聚警税合力,提升办案能力,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江昆)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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